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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加强承德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政府主管副县区长要统筹协调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切实做好项目研究部署,及时解决问题;气象部门要认真研究制定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具体方案,做好气象信息员档案建立和对气象信息员队伍的培训、技术指导等工作;移动、联通、电信运营商要积极谋划扩大农村气象预警信息覆盖面的推广方式并积极组织实施。发改委、财政、科技、农牧、水利、交通、教育、卫生等相关部门,也要充分利用部门和行业资源,通过科技下乡、信息进村入户等方式,对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给予支持。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加强承德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意见

  近几年来,暴雨(雪)、干旱、风雹、寒潮等气象灾害及其引发的山洪、泥石流、冰冻灾害,给工农业生产和社会发展造成越来越大的损失,各级政府在积极组织救灾抢险的同时,越来越重视灾害防御体系的建设,特别是农村仍是薄弱环节亟待加强。为有效发挥政府职能,提升全社会抗灾救灾能力,就我市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气象信息员队伍建设

  由各县区政府负责,对气象信息员名单再核实,11月底前报到市应急办和市气象局,要选聘有责任心的村干部、志愿者担任信息员,要切实能发挥信息员作用,每个村、社区、学校至少有1名气象信息员。县政府和应急办每年组织气象信息员培训、气象局负责培训内容。气象信息员需掌握本村住户、气象灾害防御知识等情况。气象信息员通过手机短信接收市、县气象局发出的气象灾害预警信息,通过喇叭广播、走访、电话等方式通知各有关农户、居民。对已经发生的气象灾害,通过800-803-8121电话将灾害发生时间、地点、灾情报告市县气象局。市气象局需掌握最新的灾害防御负责人和气象信息员变化情况,及时将预警信息传递给气象信息员。

  二、加快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

  各县选取1个村作为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提供实时气象灾害预警信息、农业气象服务信息等)建设示范点,可以利用已有的远程教育培训站、农村信息服务站等,在原有站点基础上加挂“气象信息服务站”牌子。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标准:有固定场所(可容纳村民前来咨询,有科普宣传橱窗);有信息设备(电脑、宽带网络、电子显示屏、农村大喇叭等);有信息员(能及时接收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有管理制度(公示服务项目、开放时间、信息员职责和考核指标);有服务内容(接收和广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登陆气象信息服务网、更新科普宣传板报橱窗、参与气象灾害调查、反馈农民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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