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加强承德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承市政办字〔2010〕223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农村气象灾害预警预报工作,提升全社会抗灾救灾能力,现将市气象局《加强承德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设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的重要性
加强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不仅仅是气象部门履行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体现,更是关系整个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涉及到一方的安宁。回良玉副总理在全国春季农业生产工作会议强调指出:“随着我国重大气象灾害的突发性、多发性和不可预见性越来越突出,‘三农’对气象服务的需求越来越迫切。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气象为农服务的基础保障作用,把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作为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来抓”。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做好我市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工作。
二、注重工作方法,全面推进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
各县区要充分认识建设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纳入到农村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中,切实做好“三个结合”。一是要把信息员队伍建设与发挥基层组织的职责相结合。在建立气象信息员队伍时,可采取兼职方式,在村两委班子、学校内选取有责任心的同志担任,每个村至少要确定有1名气象信息员。二是要把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建设与涉农技术服务机构相结合。要高度重视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站示范点建设工作,发挥好远程教育培训站、农村信息服务站等农村基层服务站及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作用,采取加挂“气象信息服务站”牌子的方法解决机构问题。三是要把加密自动气象监测站建设与应急中心建设相结合。气象部门在建立加密自动气象监测站时,要征求水务、水文、国土、交通、林业等部门的意见,注意与防汛、防火等防灾减灾应急中心建设相结合,以便能够更加全面、准确、及时地了解雨情、墒情,为指挥防汛抗旱和抢险救灾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三、全面落实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的各项工作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