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报送农产品加工业“十二五”重点培育目标企业产业集群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通知
(川经信农加函〔2010〕1626号)
各市(州)经信委(经委)、扩权试点县工业经济主管部门:
为巩固农产品加工业在我省工业经济发展的支柱地位,进一步加快四川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步伐,围绕优势产业新培育一批大型骨干企业,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业集群发展,筛选、确定“十二五”全省农产品加工业重大建设项目,推进《四川省农产品加工业“十二五”规划》顺利实施,决定开展重点培育目标企业和重大建设项目上报工作。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行业类别
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02),C制造业门类,第13-22大类下全部行业以及第27大类(医药制造业)下2730、2740和2750三个小类为基础,粮油、果蔬、畜产品、饮料和中药材加工业这5个优势产业为重点(除白酒、烟草制造外),推荐上报重点企业和重大项目。
二、上报条件
(一)重点培育目标企业
1.应是上述5个优势产业或形成规模的本地特色产业中,已与当地农民或者专合组织建立了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带动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龙头企业。
2.企业必须主营业务明确,产权清晰,经营具有长期性和发展潜力。2008-2010年,保持连续3年盈利,且2009-2010年2个会计年度企业销售收入均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3.企业应具有良好的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能力,产品和企业品牌建设有一定的基础,发明专利、注册商标申请,新产品开发、品牌认定已经取得显著成果。
4.企业必须具有良好的诚信基础,在经营期间,无重大质量、安全、卫生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记录。
5.企业应重视标准化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生产,有健全完善的质量管理内控机制。食品工业类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GAP和HACCP认证,建有原料生产基地的企业还须通过ISO14000认证,中药加工企业须通过GMP认证。
(二)重大建设项目
1.应是上述5个优势产业或形成规模的本地特色产业中,以农产品深加工或副产物综合利用为方向的新建加工企业、扩增产能、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创新)类项目。
2.项目应尽快形成生产能力,以立项备案时间为准,从建设至投产,原则上不超过2015年6月。
3.新建和扩产项目建设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技改和新产品开发项目投资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
4.项目应具有显著的农民增收、增加就业、环保安全和节能减排等社会效益,能对本地同类行业和企业起到良好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三)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
1.应是上述5个优势产业或形成规模的本地特色产业中,农产品加工企业相对聚集的经济区域或集中规划的产业园区。
2.主业要突出,主要产品定位尽量集中于同一行业,2009年的产值规模不低于10亿元人民币。
3.产业链清晰,产业组织结构完善,至少应有一家以上龙头加工企业引领,中小企业协作,仓储物流等相关服务企业配套发展。
4.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健全,有良好的为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建设、运行和服务的工作机制,预留了未来发展空间。
三、工作要求
(一)你们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与龙头企业、项目法人单位接触沟通,了解符合条件的单位在“十二五”前期的发展计划与愿景,核实好目标企业的经营效益情况,确定重大项目投资项目的真实性和可行性,掌握本地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的发展现状,为全省农产品加工业在“十二五”初年开好局打下坚实基础。
(二)按附件表格格式(excel文件),采取纸质文件和电子邮件两种方式上报。报送截止时间为2010年12月31日。
(三)联系方式
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农产品加工处
地址: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 邮编:610015
联系人:彭安 电话:(028)86267068
邮箱:pengan74@163.com
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
附件1:四川省农产品加工业“十二五”产业集群汇总表
附件2:四川省农产品加工业“十二五”重大建设项目汇总表
附件3:四川省农产品加工业“十二五”重点培育目标企业名单
附件1
四川省农产品加工业“十二五”产业集群汇总表
序号 | 产业集群名称 | 集群所在地 | 集群主业 | 包含企业数量(个) | 09年产值规模(亿元) | 工作机构及服务平台建设情况 |
市、州 | 县、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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