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令
(第89号)
《关于废止〈西安市建设监理暂行规定〉等47件规章的决定》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市长 陈宝根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西安市建设监理暂行规定》等47件规章的决定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西安市人民政府组织对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规章进行了清理,决定对下列规章予以废止:
一、西安市建设监理暂行规定(1994年10月13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 根据1999年11月22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西安市建设监理暂行规定〉的决定》修正)
二、西安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1996年8月29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
三、西安市散装水泥管理办法(2005年4月1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令第54号公布)
四、西安市室内装饰管理办法(1993年5月17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 根据2000年4月20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修改〈西安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实施细则〉等23个政府规章的决定的通知》修正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2004年6月4日《关于修改〈西安市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2004 年9月23日《关于修改〈西安市室内装饰装修设计施工管理规定〉的决定》修正)
五、西安市天然气城市气化工程建设资金征集办法(1993年6月24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
六、《西安市天然气城市气化工程建设资金征集办法》实施细则(1994年6月6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