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西安市关于推广数字西安地理信息共享平台的意见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206号)
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工信委报送的《西安市关于推广数字西安地理信息共享平台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月二十六日
西安市关于推广数字西安地理信息共享平台的意见
(西安市工业和信息和委员会)
由国家测绘局、陕西省测绘局与西安市人民政府三方合作实施的“数字西安”地理信息共享平台试点项目已经完成。该平台以我市基础地理框架数据和地名地址数据库为基础,共享交换服务平台为核心,利用全市电子政务内外网为各有关部门、企业、公众提供空间地理信息的交换和共享服务,是我市权威、统一的地理信息共享平台。目前,试点建设内容已经完成,环境在线监测、卫生、公安等示范应用取得阶段性成果。为加快共享平台推广应用,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共享平台建设与应用的重要意义
加快推进信息化是建设西安国际化大都市的迫切需要。地理信息共享平台作为数字西安的基础性工程,在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城市规划、环境监测、防灾减灾、应急管理、旅游商贸等各方面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对避免重复投资、重复建设,促进信息资源共享与开发利用,提高政府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水平,具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二、共享平台建设与应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统一标准、共建共享、深化应用”的原则,推动基础地理信息资源有效整合与共享,建立、完善共享平台建设与应用的体制机制,为政府、企业、社会和公众提供高质量的、基于空间位置的应用服务,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准确的地理信息保障,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统一、权威的地理信息支撑。
三、共享平台建设与应用的目标
制定全市地理信息数据共享标准规范,建立区县、部门之间的地理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机制,明确共建共享的内容、方式和责任,统筹协调地理信息采集、更新和共享服务工作,避免重复建设,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基础地图服务。2010年应用示范项目全部建成投入使用,2011年开始在各区县、市级政府各部门推广应用,最终成为我市权威、统一的地理信息共享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