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婚姻登记环节,做好婚前医学检查宣传工作。婚姻登记部门向前来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发放《西安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告知书》,动员其前往指定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
市财政部门负责指导各区县财政局编制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年度预算,监督各区县财政局根据工作进展及年度考核结果,保障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专项资金及时拨付,专款专用。
(三)资金来源与管理
1.资金来源:对符合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所需经费,由各区县财政承担,并列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
2.资金拨付及管理:对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所需经费,由各区县按照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及拨付相关要求和规定程序执行。每季度末由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按实际检查人数进行填报,经区县人口计生部门核实确认并报财政部门审查后拨付经费。
(四)婚检程序
实行免费婚前医学检查“一站式”直通车服务。
1.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持双方户口本、本人身份证及《西安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告知书》到提供婚前医学检查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接受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卫生指导与优生咨询服务。
2.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查验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证明后,由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在《西安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卡》上签名,并在当事人知情同意的前提下,为其提供婚前医学检查基本项目、咨询与指导免费服务及自选服务项目的自费服务。
3.《婚前医学检查表》及《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使用卫生部统一规范的格式。
《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分两联,存根联由妇幼保健机构存档保存,对发现有《
婚姻法》规定不宜结婚的疾病,婚前检查部门有向婚姻登记部门告知义务,另一联交受检者。
《婚前医学检查表》及《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应成套归档保存,《婚前医学检查表》保存期为30年,《婚前医学检查证明》保存期为15年。
(五)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工作信息管理
各区县妇幼保健机构应建立婚前医学检查报表制度,及时填报相关数据,同时,对个人信息予以保护,未经本人允许不得擅自公开。婚前医学检查报表包括:婚前医学检查登记表、婚前医学检查表、婚前医学检查证明、婚前卫生咨询与指导记录表、西安市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服务人数及费用季报表,其他婚前保健资料按照
卫生部《婚前保健工作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