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实做好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在消防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工作中要全面落实“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消防工作原则,各级领导要亲自抓督促、抓落实,切实做好《
消防法》和《
陕西省消防条例》的学习、宣传普及工作,并结合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组织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迅速形成学习、宣传《
消防法》、《
陕西省消防条例》及防火灭火知识的良好氛围。
(二)继续深入开展消防志愿者行动
经过三年的努力,我市消防志愿者组织工作已经日趋成熟,志愿者服务活动深入人心。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家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公安部、教育部、民政部等十三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组织开展“中国消防志愿者行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缜密组织、精心筹划,让消防志愿者活动在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区、街道、村组继续深入开展。要依托各级消防志愿者服务组织,发挥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群众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让“迎世园,消防志愿者在行动”活动更加深入人心,使更多群众自愿加入消防志愿者组织,参与消防安全服务。
(三)举办大规模消防疏散演练和消防车辆装备展示活动
多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消防工作,不断加大对消防车辆装备建设的投入。为丰富广大人民群众防火灭火知识和技能,增强战胜火灾的信心和勇气,市政府将于11月4日举行大规模消防疏散、逃生演练和消防车辆装备展示活动,集中展示我市近年来新添置的消防车辆及器材装备,展现公安消防部队驾驭现代高端灭火救援装备,不畏艰险、勇往直前的战斗风貌。
(四)利用固定消防宣传阵地开展宣传
活动期间,消防部门负责组织全市各消防队(站)全方位对外开放。各部门、各单位应积极组织干部、群众前往参观。各消防队(站)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人为群众讲解消防器材使用常识、消防安全及逃生自救常识,组织播放消防音像资料,组织自救逃生及小型灭火演练,让人民群众在全面、直观了解消防工作的同时提高自防自救能力。要结合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陈宝根市长“致全体市民的一封公开信”等内容,制作画册、图片、宣传展板,营造关心消防、关爱生命的良好社会氛围。
(五)组织开展“千场百万群众疏散演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