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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等三部门关于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20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西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西安市财政局联合报送的关于《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月二十日

西安市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
(市城乡建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为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切实推进我市农村危房改造顺利实施,根据《陕西省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市201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统筹城乡发展,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逐步解决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民基本住房安全问题,推进农村基本住房安全保障制度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群众的基本住房条件。
  (二)基本原则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的原则。充分尊重群众自愿改造的意愿,不搞强迫命令式改造;
  2.坚持城乡统筹,合理安置的原则。各区县结合辖区实际情况,可采取集中与分散、新建与改造相结合的安置方式,原则上以就地安置为主,对有条件可以异地直接进镇区安置的,各区县要大力支持;
  3.坚持突出重点,厉行节约的原则。要突出重点优先安排整栋危房(D级)的改造,兼顾局部危房(C级)的改造。在鉴定为D、C级危房改造安排中,要优先安排农村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困难家庭、计生困难户等。改造中要坚持安全、经济、适用、节能、节地、卫生的原则,不贪大求全;
  4.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的原则。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各级政府都要坚持政策公开、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的原则,落实民主评议制度,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三)目标任务
  2010年全市共改造农村危房4170户(含265户建筑节能改造示范户),其中:长安区920户;高陵县200户(含17户建筑节能改造示范户);户县1000户(含91户建筑节能改造示范户);蓝田县700户(含66户建筑节能改造示范户);临潼区300户;阎良区150户;周至县900户(含91户建筑节能改造示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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