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朱智生副市长在全市2010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动员大会上讲话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2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朱智生副市长在全市2010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动员大会上的讲话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月二十九日
在全市2010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动员大会上的讲话
副市长 朱智生
(2010年10月19日)
同志们:
今年5月至9月,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对我市土地管理情况进行了全境例行督察,既肯定了我市在土地管理方面取得的成绩,也提出了整改意见和要求。昨天,西安局向我市反馈了意见。今天,我们召开会议,主要就是动员、部署2010年土地例行督察整改工作。对这次整改,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通报了西安局例行督察意见,党生同志提出了整改要求,我完全同意。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思想上要高度重视
土地例行督察是国家土地督察驻地方机构代表国务院对辖区人民政府履行耕地保护责任、土地利用情况的检查。其检查具有权威性,整改具有强制性,事关西安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到土地例行督察整改是践行科学发展观、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长效机制的需要,是维护西安正常土地管理的需要,更是保障西安发展和稳定的需要。要认识到整改工作既是上级的要求,也是我市加强和改进土地管理工作的迫切需要。一定要迅速安排部署,立即进行整改,确保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二、行动上要雷厉风行
西安局通过例行督察指出我市在土地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现实的因素;既有因个人利益而形成的,也有因西安发展而出现的。问题既然已经指出,现在的任务就是坚决、认真、迅速整改,把问题全部消除。
一要明确整改任务。国家土地督察西安局指出的我市土地管理方面需要整改的16个问题,要全面整改。同时,重点解决以下八个方面的问题:(1)违反规定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问题;(2)违规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问题;(3)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问题;(4)违法用地问题;(5)土地闲置问题;(6)土地出让金欠缴问题;(7)国有资产流失问题;(8)规范性文件不符合法规性规定问题。对这些重点问题要一一进行梳理,查找问题原因,找出解决方案,按期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