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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冬季冰雪灾害天气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冬季冰雪灾害天气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通知
(市政办发〔2010〕21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天气逐渐进入冬季,为保障全市生产生活正常有序和社会安全稳定,降低和减少冰雪灾害天气对人民生产生活带来影响和危害,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预案》(市政办发〔2010〕130号)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冬季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要加强对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预案启动工作的领导。各区县及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近期要召开专题会议,对本辖区、本部门加强极端灾害天气危害性工作进行研究,对冬季可能出现的冰雪灾害的应对工作进行部署,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制定完善相关措施,确保启动应急预案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要做好预案启动的准备工作。根据市气象部门天气预警信息及气候出现的异常情况,各相关单位适时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组织力量应对,将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各级气象部门要按照预案要求加大预报的密度和频率,为各级政府决策和处置提供科学依据。预案成员单位中的公安、农业、交通、市政、供电、供水、供气、供暖等部门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要对应对冰雪灾害天气中的应急物资、装备器材、应急队伍等落实到位;要对道路特别是山区道路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要对农作物及设施和与人民群众相关的生活必需品的保障措施落实到位。切实将保畅通、保供应、保民生落到实处。
  三、加强工作指导与协调。市应急办要加强对各级应对极端天气灾害预案启动工作的指导,要对各区县及相关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根据气候变化和市政府领导要求,把工作安排部署到位;要协调做好全市应急值守工作,保障信息灵通,政令得到及时贯彻落实。
  四、做好应对冰雪灾害天气中的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按照《西安市极端天气灾害应急预案》中信息报告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准确、简明扼要报送信息。特别重大、重大、较大极端天气灾害发生后,要在2小时内向市政府书面报告,紧急情况下也可先通过电话口头报告,随后书面续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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