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开展秋季农作物种子入库质量检验的通知
(成农业〔2010〕37号)
各区(市)县农村发展局,有关种子企业:
为杜绝假冒、伪劣种子的流通,确保我市2011年农业生产的用种安全,切实维护种子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农作物种子质量安全,根据《
种子法》和农业部《
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农业部2010年种子执法年工作,决定开展农作物种子市场质量抽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抽检对象
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单位的秋季入库杂交水稻、杂交玉米种子。
二、检验单位和检验范围
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委托成都市种子管理站负责对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秋季入库农作物种子进行抽样。并对种子样品进行室内检测和异地种植鉴定,有疑点的种子样品进行DNA检测,确保2011年我市农业生产用种质量安全。
三、检验方式和时间
检验方式按GB/T3543.1~7-1995的规定执行。抽检时间为2010年10-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