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的通知
(黔安培函[2010]17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
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1号)的要求,现将2010年度注册安全工程师继续教育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教育对象
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2011年底注册有效期满需要延续注册的人员;2009年度(含2009年度)以前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现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
二、时间及地点
按照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注册类别情况,本年度继续教育班分煤矿、非煤矿矿山、危险物品、建筑施工、其他安全类别五期,每期6天。每期安排如下:
第一期:非煤矿矿山安全类,2011年1月11日-1月16日 (10日下午报到),京瑞宾馆23楼会议室;
第二期:煤矿安全类,2011年1月11日-1月16日 (10日下午报到),金桥饭店(瑞金南路2号大西门,总台电话:0851-5814872);
第三期:危险物品类(包括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2011年1月18日-1月23日 (17日下午报到),紫林宾馆(延安中路110号省发改委后院内,总台电话:0851-5287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