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成都市民政局关于深化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民政局关于深化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通知
(成民发〔2010〕60号)


局机关各处室、执法大队: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成办发〔2009〕23号),我局自2009年起实现了全局66项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深入推进该项工作,对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提升机关行政效能,增强政府部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深化完善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建立健全权责清晰、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和监督管理机制,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整完善工作协调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对本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协调小组调整如下:副局长陈翔军任组长,办公室、行政审批处(民间组织管理处)、执法大队、纪检监察处负责同志为成员。协调小组负责全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办公室:牵头负责全局行政权力项目的动态管理,对清理精简或新设行政权力项目进行统一审核;按要求做好门户网站与网上政务大厅的衔接。

  行政审批处:牵头负责全局行政审批和登记事项的项目管理和流程优化,落实专人负责网上政务大厅审批要素及流程的维护更新,确定并办理网上审批事项和解答有关咨询。

  执法大队:牵头负责全局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项目动态管理,完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则和细化量化标准,落实专人负责网上政务大厅行政强制和行政处罚的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纪检监察处:负责对本局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行监察,根据责任分解对发现的问题通知相关处室整改。

  相关处室在职能范围内做好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

  二、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动态管理机制

  (一)精简或新设行政权力项目的程序:相关处室论证并提出意见--将名称、依据、调整理由等报办公室审核同意--局长办公会议通过或者局领导同意--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核--市经济信息中心调整项目。

  (二)行政审批(登记)要素和流程的动态管理:

  1.一般变动:相关处室向行政审批处提出书面修改意见或者行政审批处直接提出修改意见--政务中心窗口更新。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