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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发挥骨干企业积极作用健全和完善政府对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和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改委《关于发挥骨干企业积极作用健全和完善政府对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和机制的工作方案》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0]60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省发改委《关于发挥骨干企业积极作用健全和完善政府对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和机制的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0年十一月二日

关于发挥骨干企业积极作用健全和完善政府对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和机制的工作方案
(省发改委 二0一0年十月二十日)

  为加强政府宏观调控,进一步稳定和管理好市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2部委《关于发挥骨干企业积极作用健全和完善政府对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和机制的通知》(发改经贸[2010]1610号)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围绕“四化两型”建设,以加强对农产品市场调控、保障农产品供应为目的,以加强对骨干企业的管理、提高市场掌控能力为重点,立足省情,分类实施,通过引导有一定影响的骨干企业发挥积极作用,健全和完善政府对大宗农产品的市场调控体系和机制,更好地稳定和管理市场预期,保障农产品市场供应和物价稳定。
  二、总体思路
  在现行米袋子省长负责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和相关农产品宏观调控体系、机制不变的前提下,适当选择部分骨干企业,将其纳入到调控体系和机制中,运用经济手段辅以必要的法律、行政等手段,使骨干企业在市场中为政府调控服务发挥主导作用。根据调控市场的需要,通过招标等方式,从确定的骨干企业中优选部分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专项承担粮食、食用植物油、棉花、食糖、猪肉的收购、加工、储运、进口、销售和应急供应等特定调控任务。实行常态管理与应急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及时掌握骨干企业的经营情况,建立监督考核和奖惩机制,加强对骨干企业的监督检查,健全和完善政府对大宗农产品市场调控体系和机制,保障宏观调控任务的完成。
  三、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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