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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2011年湖南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4)健全和完善食品销售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监督食品经营者履行食品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义务,鼓励、引导食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和进销货台帐制度。创新监管方式,大力推行“一票通”,在流通环节逐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5)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测。对消费者申(投)诉及举报比较多和监管中发现问题比较集中的食品,重点加强抽样监测,及时发布质量监测通报和消费警示,抓好问题食品和不合格食品的下架、退市工作,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主要责任单位: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六)加强食品餐饮服务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继续加大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强化许可与日常监管,强化对学校食堂等重点餐饮单位的监督,督促餐饮单位落实索证索票制度。
  2、主要任务
  (1)严格餐饮服务许可准入,严厉查处无证经营餐饮服务行为。
  (2)继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抓好夏季餐饮服务、秋季学校食堂、国庆中秋期间、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3)配合卫生部门开展餐饮环节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分析,选择餐饮服务环节重点品种、重点项目开展风险监测与分析,及时发现潜在风险,通报卫生部门,由卫生部门统一发布安全警示,消除安全隐患。
  (4)开展餐饮具特别是一次性筷子和一次性餐盒检查清理工作,加强餐饮环节餐饮具的日常监管。
  (5)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应急能力建设。加强餐饮服务监管快速检测能力建设,增加快速检测装备。进一步完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应急机制,强化应急处置措施,全面防控群体性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主要责任单位: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教育部门)
  (七)加强畜禽屠宰环节整顿
  1、工作目标。推进完善监管体系,健全工作机制,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不断规范市场秩序,使我省畜禽屠宰行业进一步规范,城乡定点屠宰率进一步提高,切实保障食品消费安全。
  2、主要任务
  (1)开展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审核换证工作。按照商务部有关审核标准和程序抓紧组织实施,按期完成压点工作任务,使不达标企业得到彻底的清理,确保审核换证后企业完全符合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有关标准。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和解决换证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各类矛盾和问题,同时做好舆论引导,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保证工作有序进行。
  (2)加强行业监管,建立行业信用分类监管制度。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屠宰企业建立并严格执行生猪入厂(场)检查验收、宰前停食静养、屠宰操作、肉品品质检验、无害化处理、不合格肉品召回、索证索票及购销台帐等制度。建立并严格执行监管责任制,对定点屠宰企业实行包干到人、责任到人,加强日常监管。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和信息通报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配合,共同打击私屠滥宰、注水肉、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切实发挥12312投诉举报服务平台作用,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及时发现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专门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细化程序、时限及相关工作要求,有效防范、妥善处置猪肉安全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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