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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地名公共服务工程检查验收工作的通知

  得分
考评标准
一、地名规范(20分)1、领导重视,机构健全,实施方案完善,措施有力 4   各项内容完成情况较好,经费落实的得基本分。完成情况不好或经费不落实的酌情扣分
2、下发规范性文件情况 4   
3、召开会议、开展培训情况 4   
4、经费落实情况财政拨款(万元) 4   
收取费用(万元) 2   
市场运作筹集(万元) 2   
二、地名设标(30分)1、城区设标覆盖率% 6   城市(县城)、乡镇设标覆盖率达90%、农村达80%的得基本分,每超过5%加1分,未达标的酌情扣分;标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维护管理到位的得基本分,否则酌情扣分
2、设标乡镇数 6   
  占乡镇总数%    
3、设标行政村数 6   
  占行政村总数%    
4、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6   
5、维护管理到位 6   
三、地名规划 (20分)1、编制地名规划数 15   市(州)累计完成3个地名规划的得基本分,每增加一个加1分。没完成3个的酌情扣分。程序完善,要件齐全的得基本分,否则酌情扣分
2、程序是否完善 2   
3、要件是否齐全 3   
四、数字地名 (30分)1、录入属性地名条数 15   内地市所属县平均录入3000条(攀枝花、雅安为2500条)得基本分,平均数每增加500条加1分,不足基本数的酌情扣分;三州所属县平均录入800条得基本分,每增加200条加1分,不足基本数的酌情扣分。建有地名网站的市、州加2分。
2、数据录入规范、种类齐全、关联度高,实现图库互查 10   
3、配有专用电脑 5   
4、建有地名网站(页)     
总分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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