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湘政发[2010]25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根据《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10]19号,以下简称《通知》)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贯彻<
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相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0]412号,以下简称四部委联合发文)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是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保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举措,是促进我省各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健康成长,确保实现投资与经济增长良性互动的关键所在。各级各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充分认识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通知》和四部委联合发文精神,全力做好此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为确保工作顺利进行,省政府成立湖南省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由省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省财政厅、省发改委、省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监局等单位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省本级及指导下级政府加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清理核实和规范管理工作,将我省工作落实情况及结果上报国务院及有关部委。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比照成立相应领导机构。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按照“统一部署、分级负责、部门协调、逐步实施”的原则,全面开展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和规范管理工作。各市州、县市区政府要根据全省统一安排,分级负责,切实做好本级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和规范管理工作。各相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省财政厅负责起草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和规范管理工作方案,确定融资平台公司名录,负责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清理、统计和汇总分析,界定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性质、偿还责任和偿债来源,建立融资平台公司债务清理核实信息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