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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河南保险业进一步参与加强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的意见


  (二)提高服务质量。要坚持向服务要效益、以服务提效益的经营原则,创新服务方式,改善服务水平,实现企业发展与社会责任协调统一、共创双赢。要不断优化理赔流程、提高理赔时效,切实做到理赔给付规范准确、要求清晰、方便快捷。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源头治理和预防,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要进一步提高信访处理水平,充分发挥投诉处理、信访接待、人民调解、保险仲裁、诉讼调解等协作机制的作用,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行业自律作用,提升自律水平,推进行业服务水平不断提升。

  (三)勇担社会责任。要充分发挥保险风险管理的专业优势,加强与气象、卫生、防疫、安监等部门合作,多渠道、多形式普及防灾减损知识,提高公众风险意识,防范化解潜在风险,降低灾害事故损失,提高全社会防控风险的能力和水平。要健全重大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的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理各类重大风险事件。发生重大灾害事故后,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开辟绿色通道,迅速组织查勘理赔,在切实履行保险赔付责任的同时,配合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灾后重建工作,帮助受灾企业和群众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三、发展责任保险,提高社会风险管理水平

  (一)积极发展各类责任保险。采取市场运作、政策引导、政府推动的方式,大力发展各类事关人民生产生活的责任保险。一是认真做好交强险、医疗责任保险、火灾公众责任保险及校园方责任保险等责任保险业务,用保险机制丰富社会管理手段,提高社会管理效率。二是加快发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旅行社责任险等责任保险,分担企业经营风险,提高抗风险能力。努力扩大环境污染、安全生产、产品质量、高危行业等领域责任保险覆盖面,提高风险保障水平。三是积极探索科技保险等新型保险,在做好标准化、规范化服务的基础上,创新发展个性化、增值化责任保险服务。

  (二)深入参与平安交通建设。继续做好交强险承保服务工作,简化理赔手续和流程,缩短结案周期,完善抢救费用垫付机制,不断提高交强险理赔服务质量。充分利用各类资讯平台,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风险提示和警示教育,促使驾驶人养成良好驾驶习惯,抑制交通事故高发势头。加快建设机动车辆联合信息平台,配合公安交管部门认真落实交强险违章和酒驾费率联动机制,研究完善商业车险浮动费率制度,发挥差别费率和价格杠杆的激励机制,提高驾驶人安全行车意识,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减轻交通管理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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