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保障措施
20、完善环保政策机制。建立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地区、部门联动,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由部门抓环保向社会抓环保转变。建立“突出环境问题约谈制度”,联合纪检监察等部门对存在突出环境问题的部门及市、县(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约谈。进一步健全完善污染减排、农村环境整治、生态示范创建等方面“以奖代补”、“以奖促治”、“以奖促建”政策,推动各项工作深入进行。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机制、生态环境资源补偿机制、环境风险责任保险制度、建设项目“三同时”保证金机制、污染损害赔偿制度等地方环境经济政策。探索总量控制与环境质量改善的联动机制,建立推进污染减排和总量控制管理的新模式。尽快出台《加快宁夏环保产业发展的意见》,建立投融资政策支持体系,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引导高度关注环保产业的社会资本积极投入。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逐步在流域、森林、草原、湿地和矿产资源开发等领域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制定同一流域上下游生态保护与生态受益地区之间生态环境补偿政策。配合自治区林业局制定关于生态补偿政策措施的指导意见和生态补偿条例,开展生态补偿试点。
21、加强环境法制建设。尽快制定出台《宁夏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宁夏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宁夏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办法》和《宁夏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等地方法规,进一步完善地方环境保护法规体系。加大环境执法力度,强化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执法监督管理,依法严肃查处各种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22、进一步强化环境科技支撑。开发利用污染源普查成果,深入开展区域环境质量、环境容量以及环境功能区划的相关研究。开展重大环境科技攻关,重点研究高浓度难降解废水、农田退水、火电厂脱硫、脱氮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以及高效微生物与生物工程等污染治理技术。优化环境科技资源配置,改善科技创新基础条件,加强国际国内科技交流与合作,培养高素质创新人才,建设创新团队,提高环境科技水平和创新能力,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环保产业发展。建设公共科技创新服务平台、环保重点研究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创新基地。
23、进一步加强环境宣传。建立健全环境宣传长效机制,围绕西部大开发中环境保护重大活动、重要工作和重要环境信息等,进一步强化宁夏环境保护网站宣传作用,定期召开新闻发布会,组织开展系列采访活动,编发专版、专刊,大力宣传西部大开发中环境保护工作成果,及时准确地向社会传递环境保护信息,在全区形成环境保护勇当西部大开发先锋的良好氛围。做好突发性环境事件中的新闻报道和信息发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