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力度。以让百姓喝上干净水为目标,巩固和完善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成果,加大水源地水质全分析工作,建立饮用水源地水质公告制度,进一步消除潜在污染风险隐患。加快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步伐,建立和完善农村饮用水源水质监测、评估机制,落实各种保护制度与措施,2015年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达到100%。制定饮用水源保护应急预案,强化水源地污染事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确保饮水安全。
8、加大重点城市大气污染治理力度。要建立大气联防联控机制,继续加大城区污染源治理力度,增加集中连片供热、热电联产覆盖面,着力提高清洁能源使用比例。要突出可吸入颗粒物污染治理,加大自然扬尘、建筑扬尘和煤炭、工业原料储备场地污染控制力度。全面加强重点行业烟尘、粉尘污染控制。氮氧化物污染防治要向水泥、机动车等非火电行业延伸,加大淘汰与治理力度,全面严控氮氧化物排放。全面实施5个地级市城市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等工程,力争“十二五”末,5个地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均达到310天以上。
9、强化“三废”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加大“三废”污染防治力度,提高污染治理水平。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行业技术升级。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的原则,鼓励发展“三废”综合利用的环保产业,促其在获得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中不断发展壮大,逐步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建设脱硫石膏制硫酸、电石渣浆废水回收利用、金属镁还原渣综合利用、蒸压粉煤灰砖和西北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宁夏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处理等综合利用项目。加强矿山尾矿和工业固废堆场的环境监管,确保尾矿库和工业固废堆场的环境安全。
10、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积极推广低碳技术。循环经济是发展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大力支持石嘴山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等重点循环经济试验区发展,扶持和培养一批循环经济发展试点企业,并逐步扩大范围,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梯次,延长产业链。积极支持低碳技术推广应用,促使高碳经济低碳化。
11、扎实推进农村环境保护。抓住国家启动实施农村连片集中整治的有利时机,在沿黄区域、生态移民区、南部山区黄河支流区三大区域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着力解决示范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并以农村污水处理、垃圾治理为重点,高标准推进连片整治,使示范区域饮用水源地得到全面保护,畜禽养殖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启动农村清洁工程,大力开展有机农业、生态农业和绿色农副产品基地建设,减少农业面源污染。到2012年,投资10亿元,使全区三分之一的农村人口受益,建设30个重点集镇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完成300个行政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示范工程。到2015年,整治村庄扩大至1100个,惠及农村人口200万以上。到2020年,所有集中供水的村庄都配套污水治理设施,所有具备条件的村庄全部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惠及90%以上的农民,农村环境从根本上得到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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