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深入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意见
(宁环发〔2010〕130号)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的历史起点上作出的重大决策,为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新的历史机遇。为加快推进全区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事业跨越式发展,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及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宁党办〔2010〕59号),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坚决贯彻落实西部大开发战略,以建设生态文明为指针,以建设环境友好型宁夏、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目标,以创新体制机制为动力,以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为关键,以控制总量、改善质量、防范风险为着力点,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联防联控体系,全面强化各项环境管理措施,着力提高污染防治水平,注重发挥环境经济政策和环境科学技术的重要作用,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和谐共赢。
2、在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环境保护必须始终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把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全力推动环境保护进入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
--坚持把实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与提供环境保障结合起来,继续有保有压,不断完善环境保护促进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全面提高环境保护服务经济发展的水平。
--坚持把深化区域流域污染治理与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结合起来,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优先解决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环境问题,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坚持把重视城市环保与加强农村环境整治结合起来,着力消除城乡二元格局,让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坚持把环境资源合理配置与生态建设结合起来,加快保护与建设步伐,切实改善生态系统脆弱状况,努力构筑祖国西部生态屏障,维护生态安全。
二、工作思路与工作目标
3、工作思路。以建设环境友好型宁夏为抓手,积极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明确环境友好型宁夏建设的目标、任务,聚合和放大全区生态环境保护效应。在自治区层面,建设环境友好型宁夏,深化宏观指引和协调服务,强化政策、资金和技术支持;在地级市层面,推广银川市创模经验,建设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群,有效化解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伴生的环境问题,着力提高环境保护能力和水平;在县级层面,开展自治区级生态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以此推动全区生态环境状况继续好转。在乡镇、村、工业园区等层面,以生态示范创建为抓手,大力建设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生态工业园区。在学校、社区、企业层面,积极开展环境友好型学校、社区和企业创建,切实改善群众人居环境,增强生态环保意识。通过全方位立体式推进,使自治区、市、县、乡村都有目标和任务、都有具体的抓手,并形成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完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