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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发展改革财政局。

  拟订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汇总分析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等各类统计分析工作,以及商务部国家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环境综合评价的相关工作;协调推进改善开发区投资环境的改革事宜;编制和组织实施年度财政投资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审查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概算,组织开展财政投资重大项目稽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投资建设项目,组织重大项目申报纳入国家、省、广州市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项目计划;统筹管理财政投资基建项目建设资金和融资工作;依法对商品和服务价格、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者和中介组织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对价格、收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开发区金融管理服务工作,组织相关金融服务机构为全区产业发展提供服务;拟订区内财政、国有资产、资产评估、财政监督等方面的制度;编制区年度财政预算、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负责年度预算调整和综合平衡;管理区内财政专户资金、政府性基金和国债资金,监督各项财政支出;负责区内政府贷款和金融组织贷款的管理;负责区内建设资金的统筹和管理;负责区内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管理和监督区内各项财政收入以及耕地占用税、契税及各项非税收收入的征收;负责区内所属预算单位的财务决算和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的管理;负责区内财政票据管理、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工作和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工作;承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经贸科技信息局。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工业、商贸流通业、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外商投资、科技发展、信息产业、知识产权等方面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开发区的招商引资计划,策划组织招商引资活动,协调和管理招商单位;负责开发区对外经济合作交流工作;在授权范围内审批或核报国家规定限额的外商投资和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事项,审批或核报国家规定限额的外商投资项目合同、章程及其变更等有关事项;负责管理区内服务贸易工作,按照规定的权限审批商业服务贸易和审核管理部分服务贸易领域外商投资企业;负责推动民营企业围绕开发区的骨干企业主动开展协作配套工作;提出有关科技政策的建议,拟订全区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管理开发区科技经费;组织对外科技交流及科技项目的引进,开展各类科技项目申报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协助与指导增城市各园区、企业孵化和产业集群的培育工作;负责区内信息产业规划和发展工作,协调指导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统筹推进信息技术应用;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专利技术产业化工作,协调区内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承办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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