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成立安徽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协调全省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督促检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商务厅,承担日常工作。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此次专项行动列入重要日程,尽快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职责,抓好组织实施。要实行政府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工作不力、失职、渎职,致使假冒商标、侵权盗版、群体性专利侵权泛滥局面长期不能扭转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二)加强通力协作,形成监管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依法行政,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有效整合各执法部门的执法资源,强化执法手段,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地区之间的案件信息沟通,探索区域联合执法的有效途径,建立重大案件的沟通协调机制,同时要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坚决杜绝以罚代刑,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加强社会监督,畅通维权渠道。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在专项行动中,要充分发挥现有举报投诉机制的作用,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监督。要充分发挥“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与举报投诉、“12312”商务举报投诉、“12315”消费者举报投诉、“12390”侵权盗版举报和“12365”产品质量投诉举报和其他相关举报投诉电话作用,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提供快速、便捷的举报、投诉、申诉和咨询等服务工作,认真接收,快速处理,及时发现违法犯罪行为线索。
(四)加强监督检查,狠抓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组织专项行动检查组,适时对各地专项行动进行检查。要每月定期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阶段性效果以及案件查处情况报送至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重大事项要及时报送。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专项行动信息统计和上报工作,抓好信息交流,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并不定期对各地、各部门开展的专项行动情况进行通报。
(五)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工作中要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提高执法水平与提高执法效率相结合、严格责任与强化协作相结合,完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受理机制,建立举报投诉奖励制度,推进、加强法制和制度建设,进一步推动保护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积极推动建立保护知识产权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