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宁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制定的《西宁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十月十五日
西宁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安排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快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有关要求,加快建立西宁市统一的住房信息系统和基础数据库,实现全市个人住房信息全覆盖,现结合实际,就西宁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安排如下:
一、西宁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思路
《
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发[2010]10号)明确要求,要加快建立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做到省-市-县三级联网,并最终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网,实现个人住房信息的互联互通。根据这一要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启动了全国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工作。
西宁市建立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的工作思路是:按照“统一部署、统一标准、分级负担、分步实施”的原则,西宁市及各县要以房屋登记信息、房产档案信息、商品房预售信息、房产测绘信息为基础,全面清理整合数据。通过“市带县”建立全市统一的信息系统平台和中心数据库,实现全市个人住房信息的全覆盖,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决策提供依据。并以此为契机,建立以房产交易为核心的网络办公体系,全面提升房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
二、西宁市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加快市、县房产登记信息系统的整合,建立市、县统一的信息系统和数据库,实现数据集中统一和互联互通。
(二)加快房产纸质档案的数字化工作,完成已有数据的清理、录入、关联等。
(三)认真落实《西宁市关于解决办理房屋所有权证遗留问题意见的通知》(宁政办[2010]137号),加快解决房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全面掌握个人住房情况。
(四)做好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住房信息系统联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