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条 对在铁路专用线维修养护和大中修工程中发生的问题,由所在市州铁路专线办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协调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封闭铁路专用线,如有特殊情况需封闭线路时,必须先报市州铁路专线办协调,再由市州铁路专用线行政主管部门报省铁路专用线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州铁路(集团)公司批准。
第二十二条 市州铁路专线办会同当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每年对铁路专用线维修养护质量、收费价格的执行情况进行联合检查;省铁路专线办会同省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重点抽查,对达不到维修养护质量标准的,限期15天整改,整改费用由维修单位承担。对违反有关铁路专用线维修养护收费规定的,由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依据《
价格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0年8月1日起执行,湖南省物价局原[1999]湘价重字第324号、[2000]湘价重字第176号文件同时废止。本办法由湖南省物价局、湖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一:
铁路专用线线路设备维修养护工作基本内容
㈠、线路、道岔综合维修基本内容:
根据线路变化规律和特点,以全面改善轨道弹性,调整轨道几何尺寸和更换整修失效零部件为重点,有计划的对线路进行综合性维修,以恢复线路完好的技术状态。
1、根据线路、道岔状态起道、拨道和改道,全面捣固。混凝土枕地段,捣固前撤除所有调高垫板;混凝土宽枕地段,垫碴与垫板相结合。
2、调整线路、道岔各部尺寸,拨正曲线。
3、清筛枕盒不洁道床和边坡,整治道床翻浆冒泥,补充道碴,整理道床。
4、更换、方正和修理轨枕。
5、调整轨缝,整修、更换和补充轨道加强设备,整治线路爬行,锁定线路、道岔。
6、矫直、焊补、打磨钢轨,综合整治接头病害。
7、有计划地采用打磨列车对钢轨、道岔进行预防性或修理性打磨。
8、整修、更换和补充联结零件,并有计划地涂油。
9、整修路肩,疏通排水设备,清除道床杂草和路肩大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