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授予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2009年度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称号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0〕33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建设“中国电子商务之都”,加速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进一步推动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社会知名度高、在行业发展中居领先地位的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根据《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评选办法(试行)的通知》(杭政办函〔2009〕115号)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主管部门初审、专家评审、市推进“电子商务进企业”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市政府决定,授予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2009年度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称号,并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
希望获得荣誉的企业积极发挥引领示范作用,为我市加快建设“中国电子商务之都”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2009年度杭州市电子商务应用示范企业名单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