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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湘菜产业发展的若干财税政策措施》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湘菜产业发展的若干财税政策措施》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0]56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支持湘菜产业发展的若干财税政策措施》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0年十月十日

  支持湘菜产业发展的若干财税政策措施

  为进一步促进湘菜产业发展,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湘菜产业的意见》(湘政发[2007]23号)及《湘菜产业发展座谈会纪要》(湘阅[2010]10号)精神,特制定以下财税政策措施:
  一、设立湘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从2010年起,省财政设立湘菜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以下方面:
  1、支持制定湘菜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支持制定全省湘菜产业发展规划,对市州、省直管县市制定具有本地特色的湘菜产业发展规划以及区域性特色菜系规划给予适当支持。
  2、支持湘菜企业扩大经营规模。对湘菜企业开展并购或开设连锁店所发生的银行贷款(贷款额500万元以上的)给予适当贴息。对新获得湖南省著名商标称号的湘菜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
  3、支持湘菜企业提高管理水平。对管理水平显著提高并通过了ISO9000、HACCP等国际权威认证或获得国家五钻级称号的湘菜企业给予扶持,资助金额最高可达认证费用的50%。
  4、支持湘菜技艺创新和菜品研发。支持举办湖南省湘菜创新大赛。对参加全国烹饪大赛并获得金奖的湘菜企业给予奖励。支持湘菜原辅料新品种、新技术研究和推广。
  5、支持湘菜宣传推广和文化建设。支持湘菜形象宣传,包括开办湘菜推介网站,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上作推介湘菜的文化宣传,举办推介湘菜的节会活动。支持湘菜企业参加各种展会及促销活动等。支持开展湘菜历史研究,深度挖掘湘菜文化内涵,编撰出版湘菜书籍。
  二、整合其他相关专项资金
  6、将符合条件、有一定发展规模的湘菜龙头企业和“老字号”企业列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在农业产业化资金中予以支持。重点支持一批骨干企业发展湘菜原料、辅料、调味品生产加工基地,为湘菜企业提供无公害、符合标准的原辅材料。
  7、将湘菜重点企业、重点食材基地纳入中小企业、农业担保扶持范围,推进与银行对接。支持湘菜企业到资本市场融资,在发行专项信托、企业债券等方面给予引导和支持。将条件成熟的湘菜龙头企业列入湖南省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并优先给予扶持上市企业引导资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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