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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通知
(湘政办发[2010]5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 (国办发[2009]42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方案的通知》(发改办基础[2010]1720号)文件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开展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邮政是国家重要的基础产业,农村邮政是邮政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促进物流、服务“三农”、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功能,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安排,从2010年至2012年,三年内全面完成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任务,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优质、便捷的邮政服务。
  二、国家对享受中部地区政策和西部地区政策的县市区每个新建乡镇邮政局所建设分别安排定额中央投资补助13万元、16万元,省对享受中部地区政策和西部地区政策的县市区每个新建乡镇邮政局所建设分别补助7万元、5万元。补建空白乡镇邮政局所征地拆迁、市政配套等相关工作及费用由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各补建邮政局所的机具设备由省邮政公司统一负责配备。
  三、补建空白乡镇邮政局所的基准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确有需求以及有条件的地方可以适当扩大,超过规定面积以外的费用由各县市区负责。补建的乡镇邮政局所应当具有邮政普遍服务标准所要求的邮政信函、包裹、印刷品、汇兑、党报党刊发行以及适当的物流配送等功能。
  四、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程享受省重点工程各项优惠政策,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在项目申报、审批等各环节简化程序,提供高效优质服务。
  五、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本行政区域内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负总责,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的困难和问题,统筹协调有关部门按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具体牵头负责,会同邮政管理局、邮政公司及财政、国土资源、环保、建设等部门建立联合办公机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切实做好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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