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促进蔬菜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工作的意见


  (四)搞好蔬菜产销对接。支持鼓励蔬菜专业合作社与省内外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经营团体开展合作,签订长期产销合作协议,推行订单生产,实现产销挂钩。以“农超对接”工作为抓手,积极引导大型连锁超市、零售流通企业与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或蔬菜生产合作社对接,建立蔬菜直采基地,减少蔬菜流通环节,稳定蔬菜销售渠道,提高蔬菜产销的组织化程度。每年扶持一批“农超对接”项目,推动产地蔬菜直接进超市、进市场,缓解农民“卖菜难”和居民“买菜贵”的问题。定期举办“河北蔬菜节”,深化与大型连锁集团的战略合作,加强与销区市场协作,与京津及大中城市建立长期稳定、互利合作的产销关系。各设区市要完善蔬菜市场供应应急预案,根据消费需求和季节变化,建立蔬菜储备制度,确保重要的耐储存蔬菜品种5至7天居民消费量的动态库存,保障蔬菜应急供应。

  四、加强蔬菜市场监测,搞好舆论引导

  (一)建立健全蔬菜市场监测制度。农业、商务、价格等部门,要抓紧研究建立覆盖主要蔬菜品种的生产、加工、流通、消费各个环节的信息监测、预警和发布制度,对种植面积、产量、交易量、库存量及价格进行及时监测。扩大监测品种,逐步将“万村千乡”龙头企业、“双百市场”企业和“农超对接”试点企业纳入市场运行监测范围,在大型蔬菜批发市场建立主要蔬菜品种的交易量、批发价格的日监测制度。

  (二)正确引导市场预期。强化对蔬菜生产、市场和价格走势的分析预警,按照公开、透明的原则,通过网络、电视、报刊等传播平台,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发布相关信息,积极引导蔬菜种植户、经营者合理安排生产和经营活动,稳定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的市场预期;积极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提倡节约,减少浪费。加大对捏造、散布虚假价格信息的新闻媒体、经营者和个人的监督查处力度,防止不实信息误导市场。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欺行霸市、串谋涨价等非法行为,对经销商销售冒充“无公害”、“绿色”、“有机”蔬菜和假冒品牌及哄抬菜价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维护正常市场秩序。

  五、健全工作机制,完善调控保障措施

  (一)切实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设区市要认真落实国务院稳定和提高大城市蔬菜自给能力、加强城市蔬菜批发和零售市场的建设管理与服务、强化城市蔬菜供给应急能力建设等各项要求,抓紧制定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具体工作方案。省农业厅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考核评价体系,将菜地和种植保有数量、重要蔬菜产品自给率、蔬菜价格异常波动、蔬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等重要指标进行量化,作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的重要内容,报经省政府审定后印发实施,逐年通报。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