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建立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定期清理和有效期制度。规范性文件发布后,由各级政府法制机构按照备案程序进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并在政府公报、普遍发行的报刊和政府网站上公布。
(四)改革行政执法体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1.大力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积极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在今年地方政府机构改革中,市城管部门要积极配合编制等部门做好相关部门的职能调整,组织开展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资中县要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执法程序制度,提升综合执法水平;隆昌县和威远县要积极做好集中行政相对处罚权的前期准备工作,确保2012年底前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要在农业、交通运输、文化等领域积极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着力解决执法不公、越权执法、多头执法、执法程序松弛和执法趋利等问题。
2.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和机制。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文书。实现行政执法的主体、权限法定化,行为规范化,文书格式化;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或征用等行政执法行为。严格遵守行政执法公开、告知、听证、说明理由、回避等规定,保证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知情权、陈述权、申辩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推动行政执法机制创新,建立行政指导、行政规划、行政合同、行政奖励等制度,发挥非强制性管理手段在政府工作中的作用,实现管理与服务、执法与疏导、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努力做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3.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序推进部门行政执法责任制示范活动。依法清理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并向社会公布。落实法定职责,明确执法责任。重点是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考评奖励、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4项制度,构建行政执法的考评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
4.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合法性审查制度,严禁未取得执法资格从事行政执法工作,政府法制机构要建立执法人员档案,对行政执法人员实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巩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成果,继续严格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执法队伍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府函〔2003〕168号)中“五项制度”和“十不准”的规定。逐步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化管理系统,对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计分制,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五)积极探索化解社会矛盾的新机制,力求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