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向乡镇(街道)延伸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府办〔2010〕16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
《南宁市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向乡镇(街道)延伸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三日
南宁市关于推进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向乡镇(街道)延伸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全区深化政务公开推进政务服务经验交流现场会议精神,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0年全区政务服务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35号)要求,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党的十七大强调的“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落实执政为民理念,以建设服务型政府、转变基层政府职能、树立干部良好作风为重点,强化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建立服务优先、依法行政、上下协调、廉洁高效的农村基层工作新机制,通过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向乡镇(街道)基层延伸,整合乡镇(街道)的公共服务资源(如“七站八所”),让群众享受更完善的公益服务,保障基层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农村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工作内容
乡镇(街道)机关是我国行政体系中的基础部分,处在党和政府工作的第一线,因此,政务服务政务公开向乡镇(街道)延伸的内容,必须以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事项为重点,让人民群众更多地了解政府的工作,依法参与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必须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促进干群和谐,必须有利于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促进新农村的发展。
县、区政府要整合乡镇(街道)公共资源,特别是原有“七站八所”的公共服务资源,把与群众生产、生活联系紧密的人口计生、综治、新农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工作机构全部整合在乡镇(街道)的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公;同时,进行政务公开,提供政策信息查询和丰富的生产生活信息等,构建高效便民的基层政务公开和公共服务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