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规划发展科
研究提出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发展大公司大企业集团的政策、措施;综合研究国有经济和所监管企业的运行状况;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重大投资决策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实施搬迁改造工作;审核国有企业设立(含子企业);审核所监管企业新建及技改重大项目、增资扩股、对外合作开发、收购兼并、抵押担保等投融资方案;指导所监管企业的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扭亏增盈、质量管理、实施名牌战略及营销、管理现代化和信息化等工作;参与招商引资工作。
(六)企业改革改组科
研究提出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股份制改造、合资等重组方案;研究并组织实施所监管企业的合并、分立、解散、清算和关闭破产、困难企业重组工作,并指导企业制定职工安置方案;协调解决所监管企业改制改组中的重大问题;指导所监管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和富余人员分流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下岗职工的再就业工作。
(七)综合管理科(行政审批办公室)
提出所监管企业重大资产损失责任追究的意见和措施;联系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承担指导和监督县、区国有资产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市直属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及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用于经营(出租)的国有资产和市二轻集体工业联社的资产;参与研究制订全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的有关制度和办法;牵头负责行政审批工作。
(八)监事会工作科(南宁市国有企业监事会工作办公室)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国有产权代表制度;组织审议所监管企业董事会、监事会提交的议案;组织开展所监管企业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职工董事、监事的指导和培训。
(九)领导人员管理科
根据有关规定,承担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的考察工作并提出任免建议;考察推荐董事、监事及独立董事人选;探索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考核、评价和选任方式;拟订并组织实施向所监管国有控股和参股企业派出国有股权代表的方案。负责对所监管的经营开发类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考察评价工作。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