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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邯郸北互通收费广场及站区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京港澳高速公路邯郸北互通收费广场及站区改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冀发改基础〔2010〕1510号)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你厅《关于报送京港澳高速公路邯郸北互通收费广场及站区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冀交函规〔2010〕607号),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关于报送京港澳高速公路石安段邯郸北互通收费广场及站区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估意见》(冀咨项目评审一〔2010〕44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邯郸北收费拥堵,适应“三年大变样”和城市发展需要,同意改扩建京港澳高速公路邯郸北收费站及其配套设施。

  二、同意邯郸北收费站拆除原来的4进8出收费车道改扩建为5进11出16车道;同意将原位于京港澳高速公路邯郸南站的邯郸管理所和养护工区迁移至邯郸北站一并建设,原邯郸管理所和养护工区作为邯郸城市发展用地,移交当地。同意在原收费广场两侧加宽改造为新收费广场。

  三、同意对原收费站用房拆除,新建收费站用房、邯郸管理所和养护工区,新增占地56.5亩,总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其中收费站用房建筑面积2200平米,邯郸管理所建筑面积2000平米,邯郸养护工区建筑面积1800平米。收费广场新增占地18.5亩。项目整体占地155亩,其中新增占地75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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