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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修订的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运行检查考评办法的通知(2010修订)

  4.评分方法
  (1)所有参加评价的监测项目均达标时,不扣分。
  (2)当评价的监测项目出现某1项超标时,且超标1倍以内,扣5分;超标1项且超标1倍以上或超标2项以上(含2项),扣10分。
  (四)垃圾卫生填埋场地下水综合评价方法
  1.方法名称
  单项评价与污染综合指数法相结合的评价法。
  2.监测项目
  包括:pH值、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挥发性酚类、高锰酸盐指数、硝酸盐、亚硝酸盐、氨氮、氟化物、氰化物、汞、铅、砷、镉、六价铬、总大肠菌群,共22项。
  3.标准依据
  排放标准限值见表1。
  表1 填埋场地下水监测项目标准限值

┌────┬────────────┬────────┬───────────┐
│序号  │  监测项目      │  浓度限值  │  考评依据     │
├────┼────────────┼────────┼───────────┤
│  1  │  pH         │  6.5--8.5 │           │
├────┼────────────┼────────┤           │
│  2  │  总硬度(mg/L)    │  ≤450    │           │
├────┼────────────┼────────┤           │
│  3  │  溶解性总固体(mg/L) │  ≤1000   │           │
├────┼────────────┼────────┤           │
│  4  │  硫酸盐(mg/L)    │  ≤250    │           │
├────┼────────────┼────────┤           │
│  5  │  氯化物(mg/L)    │  ≤250    │           │
├────┼────────────┼────────┤           │
│  6  │  铁(mg/L)      │  ≤0.3   │           │
├────┼────────────┼────────┤           │
│  7  │  锰(mg/L)      │  ≤0.1   │           │
├────┼────────────┼────────┤           │
│  8  │  铜(mg/L)      │  ≤1.0   │           │
├────┼────────────┼────────┤           │
│  9  │  锌(mg/L)      │  ≤1.0   │           │
├────┼────────────┼────────┤           │
│  10 │ 挥发性酚类(mg/L)   │ ≤0.002   │           │
├────┼────────────┼────────┤           │
│  11 │  高锰酸盐指数(mg/L) │  ≤3.0   │  《地下水质量标准》│
├────┼────────────┼────────┤           │
│  12 │  硝酸盐(mg/L)    │  ≤20    │ GB/T14848-93Ⅲ类  │
├────┼────────────┼────────┤           │
│  13 │  亚硝酸盐(mg/L)   │  ≤0.02   │           │
├────┼────────────┼────────┤           │
│  14 │  氨氮(mg/L)     │  ≤0.2   │           │
├────┼────────────┼────────┤           │
│  15 │  氟化物(mg/L)    │  ≤1.0   │           │
├────┼────────────┼────────┤           │
│  16 │  氰化物(mg/L)    │  ≤0.05   │           │
├────┼────────────┼────────┤           │
│  17 │  汞(mg/L)      │  ≤0.001  │           │
├────┼────────────┼────────┤           │
│  18 │  砷(mg/L)      │  ≤0.05   │           │
├────┼────────────┼────────┤           │
│  19 │  镉(mg/L)      │  ≤0.01   │           │
├────┼────────────┼────────┤           │
│  20 │  六价铬(mg/L)    │  ≤0.05   │           │
├────┼────────────┼────────┤           │
│  21 │  铅(mg/L)      │  ≤0.05   │           │
├────┼────────────┼────────┤           │
│  22 │  总大肠菌群数(个/L) │  ≤3.0   │           │
└────┴────────────┴────────┴───────────┘

  4.地下水评价项目综合权重

  地下水评价项目综合权重见表2。

  表2 地下水评价项目综合权重

┌──┬─────┬───────┬──────┬─────┬─────┬──────┬─────┐
│序号│  1   │  2     │  3    │  4   │  5   │  6    │  7   │
├──┼─────┼───────┼──────┼─────┼─────┼──────┼─────┤
│项目│ 氨氮  │ 高锰酸盐指数│ 亚硝酸盐氮│总硬度  │氯化物  │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  │
├──┼─────┼───────┼──────┼─────┼─────┼──────┼─────┤
│权重│  0.14 │  0.12   │  0.11  │  0.1 │  0.1 │  0.02  │  0.02 │
├──┼─────┼───────┼──────┼─────┼─────┼──────┼─────┤
│序号│  8   │  9     │  10   │ 11   │ 12   │  13   │  14  │
├──┼─────┼───────┼──────┼─────┼─────┼──────┼─────┤
│项目│氰化物  │  氟化物  │ 硝酸盐氮 │挥发酚  │pH值   │  总砷  │ 总汞  │
├──┼─────┼───────┼──────┼─────┼─────┼──────┼─────┤
│权重│  0.04 │  0.02   │  0.03  │  0.04 │  0.02 │  0.04  │  0.04 │
├──┼─────┼───────┼──────┼─────┼─────┼──────┼─────┤
│序号│  15  │  16    │  17   │  18  │  19  │  20   │  21  │
├──┼─────┼───────┼──────┼─────┼─────┼──────┼─────┤
│项目│六价铬  │  铅    │  镉   │ 铁   │ 锰   │  铜   │ 锌   │
├──┼─────┼───────┼──────┼─────┼─────┼──────┼─────┤
│权重│  0.04 │  0.04   │  0.04  │  0.01 │  0.01 │  0.01  │  0.01 │
└──┴─────┴───────┴──────┴─────┴─────┴──────┴─────┘

  5.污染指数计算方法
  (1)地下水污染综合指数的计算
  采用加权平均法对设施地下水污染综合指数进行计算,权重值Wi(i下标)的引入用以反映不同污染因子对环境影响的差异。

    n
  I=∑Wi(i下标)Ii(i下标)………………………………………………………………………………………………………………-(1)
    i=1

  式中:Ii(i下标)为i污染物的分指数,其值为监测点实测值与标准限值之比(对于pH值这一项,实测值>7时Ii(i下标)=(实测值一7)/(8.5-7),实测值<7时Ii(i下标)=(7-实测值)/ (7-6.5));Wi(i下标)为与Ii(i下标)相对应的权系数,在本方法中通过专家打分法与污染贡献率法综合赋与权重值。


    n
  I=∑(Wi.ρi(i下标)/Si(i下标))………………………………………………………………………………………………………(2)
    i=1


  Wi(i下标)与Ii(i下标)相对应的权系数。ρi(i下标)为指标实测值,Si(i下标)为选定的标准值。
  (2)评价指数(F)的计算
  F=a.(Imax(max下标)-I0(0下标)…………………………………………………………………(3)
  Imax(max下标):下游综合指数中的最大值
  I0(0下标)背景井综合指数
  α:折算系数,为下游井监测指标超标项数
  即下游井综合指数中的最大值与背景井综合指数计算结果差值与折算系数的乘积。
  6.评分方法
  (1)下游井pH、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硬度、氯化物、挥发酚、氰化物、氟化物、汞、铅、砷、六价铬等21项均符合标准或不大于上游井背景值,不扣分。
  (2)当下游井出现超标项,则根据公式(1)、(2)、(3)计算评价指数,结果判定为:
  ①如果评价指数F≤0,则表述为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于背景值影响,不扣分;
  ②如果评价指数0<F≤1,则表述为综合排放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但影响较弱,指出监测超标项,扣5分;
  ③如果评价指数F>1,则表述为综合排放对环境造成较强影响,扣10分,同时指出超标项,如:“地下水污染物超标,主要污染物为氨氮和高锰酸盐指数”。

四、垃圾粪便处理设施运行检查考评标准实施细则

  (一)总则
 
 1.本实施细则包括现场检查、统计资料与定期环境监测考评内容。
  2.在线监控系统考评内容见《市属垃圾粪便处理设施在线监控系统考评办法》。
  3.生产运行资料。
  设施应制定生产运行资料目录,明确与检查考评标准中对应关系及保存位置;生产运行资料统一归档装订,设置醒目的名称标志,生产运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运行管理手册、运行日志、运行维护记录等。
  现场检查资料至少提供上周记录。如不能提供,当次检查对应项以零分记录。
  4.不同检查考评频次。
  检查频次为“月、季、年”类的考评项目,分为现场检查和非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项目,每月、每季、每年的第一次检查,如果不合格,在此周期内延续,设施进行改正并提出申请复查,复查合格后方认定为合格。
  非现场检查项目,主要是统计资料、数据类考评内容,每月检查项目月末进行考评,每季、每年检查项目,考评上二季度、上一年度运行情况。环卫运输记录单采取随时抽查考核方式进行。
  5.设备管理。
  5.1设备故障:对于突发故障设备、允许三天时间采取措施(订购设备、部件或备件、联系外协修理,最终以合同为凭据),因易损件库存不充足导致未能及时更换不在此限。对于除尘、除臭、渗沥液、沼气收集处理系统以及影响生产线运行的设施设备临时故障应在日报中注明,如果大修改造,应提前向市市政市容委递交说明材料,内容应包括施工内容或设备改造范围,施工工期,施工期间的工艺及环境保护措施,经批准后实施。
  5.2设备试运行:渗沥液、沼气处理等设施、设备试运行期(不超过6个月)结束后纳入正式考核。
  6.渗沥液处理。
  渗沥液如外运处理,应选择符合环保要求的处理厂(站),明确排放口位置,并报市市政市容委批准后实施。外运处理的垃圾渗沥液产生方、运输方和处理方应签订合同,明确责任和义务,并且应使用全市统一样式的环卫运输记录单,具体式样附后;现场检查时向监管部门提供外运和处理协议、运输记录单。
  7.环卫集团及城区垃圾处理设施环境监测不执行补测制度。
  8.重大事件报告制度。
  设施出现各类工伤、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以及居民堵路等重大事件,应以电话形式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及监管部门报告,并在一周内向监管部门提交说明材料,内容包括事件发生原因、过程及处理意见。
  9.重大工艺调整。
  设施应按设计工艺要求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变更或简化处理工艺,重大工艺调整计划应上报市市政市容委批准后实施。
  10.垃圾种类:厨余垃圾餐厨垃圾的认定应符合京政容发[2010]82号《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厨余垃圾餐厨垃圾认定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
  11.凡是条文说明中已涵盖的内容,实施细则中不再另行规定。
  (二)垃圾转运站运行检查考评标准实施细则

┌───────────────┬───────────────────────────┐
│  条文           │  实施细则                     │
├───────────────┼───────────────────────────┤
│1.按工艺要求配备地磅双向称重 │                           │
│系统、运输监控管理系统、计算机│  运输监控管理系统暂不考核             │
│数据处理系统、在线计量系统  │                           │
├───────────────┼───────────────────────────┤
│2.计量系统按工艺要求运行   │  检查环卫运输记录单使用情况            │
├───────────────┼───────────────────────────┤
│4.计量系统应定期进行日常维  │  按照供货商提供的设备维护保养手册要求进行清洁、  │
│护,有维护、维修记录,记录应完│设备检查、润滑、保养等内容              │
│整、清晰、及时、准确     │                           │
├───────────────┼───────────────────────────┤
│5.地磅称重系统、运输监控管理 │                           │
│系统、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故障 │  通过运行日志、日报并结合现场进行检查       │
│每月累计天数不超过5天     │                           │
├───────────────┼───────────────────────────┤
│6.有计量记录,记录应完整、清 │  检查环卫运输记录单填写是否符合规范        │
│晰、及时和真实        │                           │
├───────────────┼───────────────────────────┤
│8.计量系统的计算机中应保留当 │  每月应对计算机中原始称重数据以计算机存储或光盘  │
│年原始记录,所有原始称重数据 │等形式进行备份                    │
│应备份            │  计量系统的计算机中可以任意调出当年原始称重数据  │
├───────────────┼───────────────────────────┤
│               │  运行管理手册由设施负责制定,并根据工艺变化及时  │
│               │修订,原则上每年2月底之前完成             │
│               │  运行日志是转运站当天总体运行情况的汇总,主要内  │
│               │容包括:垃圾来源、进出站量、出站垃圾去向;渗沥液处理量│
│9.有运行管理手册、运行日志和 │和处理设备运行情况;除尘除臭系统运行情况;设备运行状 │
│生产岗位日志、上级主管部门检 │况、维护保养、运行时间、故障原因及时间、备品备件情况;│
│查记录表           │转运车队工作车数、转运车次等             │
│               │  岗位日志所指岗位主要包括:地磅房、中控室、车队、筛│
│               │分车间、渗沥液处理系统、除臭系统等          │
│               │  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记录表设施应留存一份,供检查人  │
│               │员查阅                        │
├───────────────┼───────────────────────────┤
│               │  上报与批准形式:1.由于设备临时故障等原因引起的, │
│14.紧急卸料有上报记录、批准记│应以电话和传真形式报市渣土处批准实施;2.对预知并按  │
│               │计划启动的紧急卸料,应事先报批然后实施        │
│录、实施记录         │                           │
│               │  运行日志及日报中应记录紧急卸料实施情况,内容主  │
│               │要包括:启动原因,起止时间,紧急卸料处理量、垃圾种类等│
├───────────────┼───────────────────────────┤
│20.应按“工艺配置标准”配置设│  见相关工艺配置标准                │
│施和设备           │                           │
├───────────────┼───────────────────────────┤
│21.工艺设备应有操作、维修和保│  应制定主要工艺设备的操作、维修和保养手册目录   │
│               │  主要工艺设备包括计量系统、分选线、压装设备、天车、│
│养手册            │                           │
│               │转运车辆、渗沥液处理系统、除尘系统、除臭系统等    │
└───────────────┴───────────────────────────┘
┌───────────────┬────────────────────────────┐
│29.年度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要 │  完好率达到95%为符合要求              │
│求              │                            │
├───────────────┼────────────────────────────┤
│31.在卸料点应设有吸风除尘、 │  料仓密闭系统指卸料平台密闭             │
│喷雾降尘、料仓密闭系统    │                            │
├───────────────┼────────────────────────────┤
│32.主要筛分设备有降尘措施  │  滚筒筛、振动筛等筛分设备应有吸风除尘系统      │
├───────────────┼────────────────────────────┤
│33.生产车间设有臭气控制系统,│  生产车间(平台、,筛分或压缩车间、装箱间、渗沥液处理 │
│               │系统等)应有集中或固定喷淋臭气控制系统,其他部位(站   │
│其他部位有臭气控制措施    │                            │
│               │区、坡道、重箱区等)有臭气控制措施            │
├───────────────┼────────────────────────────┤
│35.对渗沥液采取有效的处理措 │  未经预处理应使用专用管道或车辆将渗沥液收集后直   │
│施,渗沥液处理设施设置有效计 │接输送到污水处理厂                   │
│量设备            │                            │
├───────────────┼────────────────────────────┤
│43.渗沥液处理设施按工艺要求 │  通过运行日志、日报并结合现场进行检查        │
│有效运行,设备完好      │                            │
├───────────────┼────────────────────────────┤
│52.大气监测综合评价结果应符 │  根据定期环境监测报告,对监测不合格项目,设施应及  │
│合要求            │时采取整改措施,可进行补测后向监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   │
│               │(填埋场地下水不要求补测,不延续扣分),环卫集团及城区  │
├───────────────┤                            │
│53.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应符 │垃圾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补测结果不作为评价依据,远郊区   │
│合要求            │县垃圾处理设施和全市粪便站环境监测补测结果作为考评   │
│               │依据                          │
├───────────────┤                            │
│               │  污水处理设施按正常工艺停用前,设施运行管理单位   │
│54.噪声监测结果应符合要求  │需向考核部门提交专项报告,可不考核水质监测指标,但应  │
│               │在设备恢复运行后1周内进行补测              │
├───────────────┼────────────────────────────┤
│57.站外500米内应无明显特征  │  检查地点为场外500米内的周边道路           │
│臭味             │                            │
├───────────────┼────────────────────────────┤
│               │  上级主管部门指市政市容委、北京环卫集团及各分公   │
│61.应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安全专 │司、设施上级管理部门                  │
│               │  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设施应留存安全检查记录复印件;  │
│业监察部门的安全检查记录   │专业监察部门检查,设施应做好记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  │
│               │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处理意见等     │
├───────────────┼────────────────────────────┤
│               │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消防、生   │
│62.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齐全   │产、安保、有限空间作业、易攀爬高空危险物体管理等    │
├───────────────┼────────────────────────────┤
│66.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应有相应 │  对站内特殊岗位作业人员进行统计,并制定明细表,内  │
│               │容包括姓名、入场时间和上岗证编号,并附上岗证复印件   │
│的上岗证           │                            │
│               │  查阅明细表并进行现场抽查              │
└───────────────┴────────────────────────────┘

  (三)垃圾堆肥厂运行检查考评标准实施细则

┌───────────────┬────────────────────────────┐
│  条文           │  实施细则                      │
├───────────────┼────────────────────────────┤
│1.按工艺要求配备地磅双向称重 │                            │
│系统、运输监控管理系统、计算机│  运输监控管理系统暂不考核              │
│数据处理系统、在线计量系统  │                            │
├───────────────┼────────────────────────────┤
│2.计量系统按工艺要求运行   │  检查环卫运输记录单使用情况             │
├───────────────┼────────────────────────────┤
│4.计量系统应定期进行日常维  │                            │
│护,有维护、维修记录,记录应完│  按照供货商提供的设备维护保养手册要求进行清洁、   │
│               │设备检查、润滑、保养等内容               │
│整、清晰、及时、准确     │                            │
├───────────────┼────────────────────────────┤
│5,地磅称重系统、运输监控管理 │                            │
│系统、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故障 │  通过运行日志、日报并结合现场进行检查        │
│每月累计天数不超过5天     │                            │
├───────────────┼────────────────────────────┤
│6.有计量记录,记录应完整、清 │                            │
│晰、及时、准确        │  检查环卫运输记录单填写是否符合规范         │
├───────────────┼────────────────────────────┤
│8.计量系统的计算机中应保留当 │  每月应对计算机中原始称重数据以计算机存储或光盘   │
│年原始记录,所有原始称重数据 │等形式进行备份                     │
│应备份            │  计量系统的计算机中可以任意调出当年原始称重数据   │
├───────────────┼────────────────────────────┤
│               │  运行管理手册由设施负责制定,并根据工艺变化及时   │
│               │修订,原则上每年2月底之前完成              │
│               │  运行日志是堆肥厂当天总体运行情况的汇总,主要内   │
│               │容包括:垃圾来源、进厂量、堆肥处理量;产品产量、销售量、│
│9.有运行管理手册、运行日志和 │销售去向;残渣产生量和出厂量;渗沥液处理量和处理设备  │
│生产岗位日志、上级主管部门检 │运行情况;设备运行状况、维护保养、运行时间、故障原因及 │
│查记录表           │时间、备品备件情况等                  │
│               │  岗位日志所指岗位主要包括:地磅房、堆肥车间(主控   │
│               │室)、渗沥液处理、除臭系统等               │
│               │  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记录表设施应留存一份,供检查人   │
│               │员查阅                         │
├───────────────┼────────────────────────────┤
│25.应按“工艺配置标准”配置设│                            │
│施和设备           │  见相关工艺配置标准                 │
├───────────────┼────────────────────────────┤
│               │  应制定主要工艺设备的操作、维修和保养手册目录    │
│26.工艺设备应有操作、维修和保│  主要工艺设备包括计量系统、布料机、传输设备、筛分  │
│养手册            │设备、通风系统、装载机、发酵设备、渗沥液处理、除臭系统 │
│               │等                           │
├───────────────┼────────────────────────────┤
│34.年度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要 │                            │
│求              │  完好率达到95%为符合要求              │
├───────────────┼────────────────────────────┤
│36.后熟化区、最终熟化区和筛分│  后熟化区、最终熟化区、筛分区等应密闭作业      │
│区等应采取有效的扬尘控制措施 │                            │
└───────────────┴────────────────────────────┘
┌────────────────┬───────────────────────────┐
│37.卸料、堆肥车间、后熟化区、最│                           │
│终熟化区、筛分等处有臭气控制  │  卸料、堆肥车间、后熟化区、最终熟化区、筛分区等处应│
│                │有集中或固定喷淋除臭系统               │
│系统              │                           │
├────────────────┼───────────────────────────┤
│42.渗沥液收集系统应定期清   │                           │
│理,保持通畅,无明显沉淀物,渗 │  对于循环利用外剩余渗沥液:渗沥液设备处理量达到  │
│沥液处理设施设备按工艺要求有  │设计能力90%(产生量不足时除外)            │
│                │  通过运行日志、日报并结合现场进行检查       │
│效运行,设备完好        │                           │
├────────────────┼───────────────────────────┤
│53.大气监测综合评价结果应符  │  根据定期环境监测报告,对监测不合格项目,设施应及 │
│合要求             │                           │
│                │时采取整改措施,可进行补测后向监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  │
├────────────────┤                           │
│54.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应符  │(填埋场地下水不要求补测,不延续扣分),环卫集团及城区 │
│                │垃圾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补测结果不作为评价依据,远郊区  │
│合要求             │                           │
│                │县垃圾处理设施和全市粪便站环境监测补测结果作为考评  │
│                │依据                         │
├────────────────┤                           │
│                │  污水处理设施按正常工艺停用前,设施运行管理单位  │
│55.噪声监测结果应符合要求   │需向考核部门提交专项报告,可不考核水质监测指标,但应 │
│                │在设备恢复运行后1周内进行补测             │
├────────────────┼───────────────────────────┤
│58.厂外500米内应无明显特征   │                           │
│臭味              │  检查地点为厂外500米内的周边道路          │
├────────────────┼───────────────────────────┤
│                │  上级主管部门指市政市容委、北京环卫集团及各分公  │
│62.应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安全专  │司、设施上级管理部门                 │
│                │  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设施应留存安全检查记录复印件; │
│业监察部门的安全检查记录    │                           │
│                │专业监察部门检查,设施应做好记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 │
│                │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处理意见等    │
├────────────────┼───────────────────────────┤
│                │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消防、生  │
│63.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齐全    │                           │
│                │产、安保、有限空间作业、易攀爬高空危险物体管理等   │
├────────────────┼───────────────────────────┤
│67.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应有相应  │  对站内特殊岗位作业人员进行统计,并制定明细表,内 │
│                │容包括姓名、入场时间和上岗证编号,并附上岗证复印件  │
│的上岗证            │                           │
│                │  查阅明细表并进行现场抽查             │
└────────────────┴───────────────────────────┘

  (四)垃圾焚烧厂运行检查考评标准实施细则

┌───────────────┬───────────────────────────┐
│  条文           │  实施细则                     │
├───────────────┼───────────────────────────┤
│1.按工艺要求配备地磅双向称重 │                           │
│系统、运输监控管理系统、计算机│  运输监控管理系统暂不考核             │
│数据处理系统、在线计量系统  │                           │
├───────────────┼───────────────────────────┤
│2.计量系统按工艺要求运行   │  检查环卫运输记录单使用情况            │
├───────────────┼───────────────────────────┤
│4.计量系统应定期进行日常维  │  按照供货商提供的设备维护保养手册要求进行清洁、  │
│护,有维护、维修记录,记录应完│设备检查、润滑、保养等内容              │
│整、清晰、及时、准确     │                           │
├───────────────┼───────────────────────────┤
│5.地磅称重系统、运输监控管理 │                           │
│系统、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故障 │  通过运行日志、日报并结合现场进行检查       │
│每月累计天数不超过5天     │                           │
├───────────────┼───────────────────────────┤
│6.有计量记录,记录应完整、清 │  检查环卫运输记录单填写是否符合规范        │
│晰、及时和真实        │                           │
├───────────────┼───────────────────────────┤
│8.计量系统的计算机中应保留当 │  每月应对计算机中原始称重数据以计算机存储或光盘  │
│年原始记录,所有原始称重数据 │等形式进行备份                    │
│应备份            │  计量系统的计算机中可以任意调出当年原始称重数据  │
├───────────────┼───────────────────────────┤
│               │  运行管理手册由设施负责制定,并根据工艺变化及时  │
│               │修订,原则上每年2月底之前完成             │
│               │  运行日志是堆肥厂当天总体运行情况的汇总,主要内  │
│               │容包括:垃圾来源、进厂量、入炉垃圾量;灰渣产生量和出厂│
│9.有运行管理手册、运行日志和 │量;渗沥液处理量和处理设备运行情况;辅助材料(燃料、石 │
│生产岗位日志、上级主管部门检 │灰、活性炭等)使用量;余热利用及发电量、设备运行状况、 │
│               │维护保养、运行时间、故障原因及时间、备品备件情况等  │
│查记录表           │  岗位日志所指岗位主要包括:地磅房、焚烧车间、主控 │
│               │室、自动化控制、烟气处理、余热利用、渗沥液处理、除臭系│
│               │统等                         │
│               │  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记录表设施应留存一份,供检查人  │
│               │员查阅                        │
├───────────────┼───────────────────────────┤
│22.应按“工艺配置标准”配置设│  见相关工艺配置标准                │
│施和设备           │                           │
└───────────────┴───────────────────────────┘
┌───────────────┬───────────────────────────┐
│               │  应制定主要工艺设备的操作、维修和保养手册目录   │
│23.工艺设备应有操作、维修和保│  主要工艺设备包括计量系统、抓斗装载机、传输设备、 │
│养手册            │焚烧设备、余热利用锅炉、烟气处理系统、灰渣处理系统、渗│
│               │沥液处理、除臭系统等                 │
├───────────────┼───────────────────────────┤
│31.年度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要 │                           │
│求,每条生产线年运行时间不得 │  完好率达到95%为符合要求             │
│低于8000小时         │                           │
├───────────────┼───────────────────────────┤
│34.地磅、卸料、渗沥液处理系统│                           │
│有臭气控制系统,场区道路及其 │  场区道路及其他易产生臭气环节应有集中或固定喷淋  │
│他易产生臭气环节有臭气控制措 │除臭系统                       │
│施              │                           │
├───────────────┼───────────────────────────┤
│44.渗沥液处理设施设备按工艺 │  渗沥液设备处理量达到设计能力90%(产生量不足时   │
│               │除外)                         │
│要求有效运行,设备完好    │                           │
│               │  通过运行日志、日报并结合现场进行检查       │
├───────────────┼───────────────────────────┤
│60.焚烧烟气污染物排放指标应 │                           │
│符合要求           │  根据定期环境监测报告,对监测不合格项目,设施应及 │
│               │时采取整改措施,可进行补测后向监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  │
├───────────────┤                           │
│61.大气监测综合评价结果应符 │(填埋场地下水不要求补测,不延续扣分),环卫集团及城区 │
│               │垃圾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补测结果不作为评价依据,远郊区  │
│合要求            │                           │
│               │县垃圾处理设施和全市粪便站环境监测补测结果作为考评  │
├───────────────┤                           │
│62.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应符 │依据                         │
│               │  焚烧厂烟气中二恶英类每年监测一次         │
│合要求            │                           │
│               │  污水处理设施按正常工艺停用前,设施运行管理单位  │
├───────────────┤                           │
│               │需向考核部门提交专项报告,可不考核水质监测指标,但应 │
│63.噪声监测结果应符合要求  │在设备恢复运行后1周内进行补测             │
├───────────────┼───────────────────────────┤
│66.厂外500米内应无明显特征  │  检查地点为厂外500米内的周边道路          │
│臭味             │                           │
├───────────────┼───────────────────────────┤
│               │  上级主管部门指市政市容委、北京环卫集团及各分公  │
│70.应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安全专 │司、设施上级管理部门                 │
│               │  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设施应留存安全检查记录复印件; │
│业监察部门的安全检查记录   │                           │
│               │专业监察部门检查,设施应做好记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 │
│               │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处理意见等    │
├───────────────┼───────────────────────────┤
│               │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消防、生  │
│71.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齐全   │                           │
│               │产、安保、有限空间作业、易攀爬高空危险物体管理等   │
├───────────────┼───────────────────────────┤
│75.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应有相应 │  对站内特殊岗位作业人员进行统计,并制定明细表,内 │
│               │容包括姓名、入场时间和上岗证编号,并附上岗证复印件  │
│的上岗证           │                           │
│               │  查阅明细表并进行现场抽查             │
└───────────────┴───────────────────────────┘


  (五)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检查考评标准实施细则

┌───────────────┬──────────────────────────┐
│  条文           │  实施细则                    │
├───────────────┼──────────────────────────┤
│1.按工艺要求配备地磅双向称重 │                          │
│系统、运输监控管理系统、计算机│  运输监控管理系统暂不考核            │
│数据处理系统、在线计量系统  │                          │
├───────────────┼──────────────────────────┤
│2.计量系统按工艺要求运行   │  检查环卫运输记录单使用情况           │
├───────────────┼──────────────────────────┤
│4.计量系统应定期进行日常维  │                          │
│护,有维护、维修记录,记录应完│  按照供货商提供的设备维护保养手册要求进行清洁、 │
│               │设备检查、润滑、保养等内容             │
│整、清晰、及时、准确     │                          │
├───────────────┼──────────────────────────┤
│5.地磅称重系统、运输监控管理 │                          │
│系统、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故障 │  通过运行日志、日报并结合现场进行检查      │
│每月累计天数不超过5天     │                          │
├───────────────┼──────────────────────────┤
│6.有计量记录,记录应完整、清 │                          │
│晰、及时和真实        │  检查环卫运输记录单填写是否符合规范       │
├───────────────┼──────────────────────────┤
│8.计量系统的计算机中应保留当 │  每月应对计算机中原始称重数据以计算机存储或光盘 │
│年原始记录,所有原始称重数据 │等形式进行备份                   │
│应备份            │  计量系统的计算机中可以任意调出当年原始称重数据 │
├───────────────┼──────────────────────────┤
│               │  运行管理手册由设施负责制定,并根据工艺变化及时 │
│               │                          │
│               │修订,原则上每年2月底之前完成            │
│               │  运行日志是填埋场当天总体运行情况的汇总,主要内 │
│               │容包括:垃圾来源、进场量;填埋作业位置;覆盖材料使用│
│9.有运行管理手册、运行日志和 │量;渗沥液处理量和处理设施运行情况;填埋气收集处理量│
│生产岗位日志、上级主管部门检 │和处理设施运行情况;设备使用情况;日常监测情况;日常│
│查记录表           │设施维护情况;鸟群观测等              │
│               │  岗位日志所指岗位主要包括:地磅房、填埋作业、渗沥│
│               │液处理、沼气处理等                 │
│               │  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记录表设施应留存一份,供检查人 │
│               │员查阅                       │
├───────────────┼──────────────────────────┤
│17.压实应使用专业压实机械,雨│                          │
│季可以使用湿地推土机压实   │  雨季指每年6-9月                │
├───────────────┼──────────────────────────┤
│18.作业层垃圾高度不超过2m  │  为雨季作业准备的筑坝最高不得超过4米,正面及前  │
│(雨季不超过4m)        │侧面必须压实                    │
├───────────────┼──────────────────────────┤
│20.每班次作业完成后,应采用 │                          │
│有效的、适宜的覆盖材料及时对 │  主流作业时间间隔超过2小时,必须进行有效覆盖   │
│作业面进行全部有效覆盖    │                          │
├───────────────┼──────────────────────────┤
│23.年度运行用土量(不含最终  │                          │
│封场用土量)不超过垃圾总量   │  通过运行日志、日报并结合现场进行检查      │
│12%(重量)          │                          │
└───────────────┴──────────────────────────┘
┌───────────────┬───────────────────────────┐
│25.堆体边堤的坡面及正面应进 │                           │
│行压实,保证密实度不低于   │  边堤修建完成后一周内设施应提交密实度检测记录   │
│90%,边堤外坡坡度应为1:3, │                           │
│有效厚度应不低于0.5m     │                           │
├───────────────┼───────────────────────────┤
│33.应按“工艺配置标准”配置设│  见相关工艺配置标准                │
│施和设备           │                           │
├───────────────┼───────────────────────────┤
│34.工艺设备应有操作、维修和保│  应制定主要工艺设备的操作、维修和保养手册目录   │
│               │  主要工艺设备包括计量系统、压实机、推土机、装载机、│
│养手册            │挖掘机、渗沥液处理系统、沼气处理系统、除臭系统等   │
├───────────────┼───────────────────────────┤
│42.年度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要 │  完好率达到95%为符合要求             │
│求              │                           │
├───────────────┼───────────────────────────┤
│53.填埋气导排设施、收集系统、│                           │
│处理设施完好,按工艺要求有效 │  通过运行日志、日报并结合现场进行检查       │
│运行             │                           │
├───────────────┼───────────────────────────┤
│54.渗沥液导排、收集存储和处理│  通过运行日志、日报并结合现场进行检查       │
│设施完好,按工艺要求有效运行 │                           │
├───────────────┼───────────────────────────┤
│57.渗沥液收集主管道保持畅通,│  衬层渗沥液深度的检查地点:渗沥液主管道检查井   │
│               │  检测标准:检查井液位在衬层最低点标高+30cm高程   │
│衬层上渗沥液深度应小于30cm  │                           │
│               │以下                         │
├───────────────┼───────────────────────────┤
│74.有资质部门对堆体体积测绘 │  12月15日后不能出具报告书的从当周开始认定为不   │
│记录             │合格                         │
├───────────────┼───────────────────────────┤
│               │  压实密度记录应根据测绘报告计算所得。压实密度记  │
│76.有压实密度测定记录    │录与堆体体积测绘记录一同提交             │
├───────────────┼───────────────────────────┤
│79.大气监测综合评价结果应符 │  根据定期环境监测报告,对监测不合格项目,设施应及 │
│合要求            │时采取整改措施,可进行补测后向监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  │
├───────────────┤                           │
│80.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应符 │(填埋场地下水不要求补测,不延续扣分),环卫集团及城区 │
│合要求            │垃圾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补测结果不作为评价依据,远郊区  │
│               │县垃圾处理设施和全市粪便站环境监测补测结果作为考评  │
├───────────────┤                           │
│81.地下水监测综合评价结果应 │依据                         │
│符合要求           │  污水处理设施按正常工艺停用前,设施运行管理单位  │
│               │需向考核部门提交专项报告,可不考核水质监测指标,但应 │
├───────────────┤                           │
│82.噪声监测结果应符合要求  │在设备恢复运行后1周内进行补测             │
├───────────────┼───────────────────────────┤
│85.场外500米之内应无明显特  │  检查地点为场外500米内的周边道路          │
│征臭味            │                           │
└───────────────┴───────────────────────────┘
┌──────────────┬───────────────────────────┐
│              │  上级主管部门指市政市容委、北京环卫集团及各分公  │
│89.应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安全专│司、设施上级管理部门                 │
│              │  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设施应留存安全检查记录复印件; │
│业监察部门的安全检查记录  │                           │
│              │专业监察部门检查,设施应做好记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 │
│              │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处理意见等    │
├──────────────┼───────────────────────────┤
│              │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消防、生  │
│90.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齐全  │                           │
│              │产、安保、有限空间作业、易攀爬高空危险物体管理等   │
├──────────────┼───────────────────────────┤
│94.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应有相应│  对站内特殊岗位作业人员进行统计,并制定明细表,内 │
│的上岗证          │                           │
│              │容包括姓名、入场时间和上岗证编号,并附上岗证复印件  │
│              │  查阅明细表并进行现场抽查             │
└──────────────┴───────────────────────────┘

  (六)粪便消纳站运行检查考评标准实施细则

┌───────────────┬───────────────────────────┐
│  条文           │  实施细则                     │
├───────────────┼───────────────────────────┤
│1.按工艺要求配备地磅称重系  │                           │
│统、运输监控管理系统、计算机数│  运输监控管理系统暂不考核             │
│据处理系统          │                           │
├───────────────┼───────────────────────────┤
│2.计量系统按工艺要求运行   │  检查环卫运输记录单使用情况            │
├───────────────┼───────────────────────────┤
│4.计量系统应定期进行日常维  │  按照供货商提供的设备维护保养手册要求进行清洁、  │
│护,有维护、维修记录,记录应完│设备检查、润滑、保养等内容              │
│整、清晰、及时、准确     │                           │
├───────────────┼───────────────────────────┤
│5.地磅称重系统、运输监控管理 │                           │
│系统、计算机数据处理系统故障 │  通过运行日志、日报并结合现场进行检查       │
│每月累计天数不超过5天     │                           │
├───────────────┼───────────────────────────┤
│6.有计量记录,记录应完整、清 │  检查环卫运输记录单填写是否符合规范        │
│晰、及时和真实        │                           │
├───────────────┼───────────────────────────┤
│8.计量系统的计算机中应保留当 │  每月应对计算机中原始称重数据以计算机存储或光盘  │
│年原始记录,所有原始称重数据 │等形式进行备份                    │
│应备份            │  计量系统的计算机中可以任意调出当年原始称重数据  │
├───────────────┼───────────────────────────┤
│               │  运行管理手册由设施负责制定,并根据工艺变化及时  │
│               │修订,原则上每年2月底之前完成             │
│               │  运行日志是粪便站当天总体运行情况的汇总,主要内  │
│               │容包括:粪便来源、进站量;固液分离残渣产量及去向;絮凝│
│9.有运行管理手册、运行日志和 │脱水量、絮凝脱水污泥量及去向;粪液深化处理量;产品产 │
│生产岗位日志、上级主管部门检 │量;沼气监测情况;除臭系统运行情况;设备运行状况、维护│
│查记录表           │保养、运行时间、故障原因及时间、备品备件情况等    │
│               │  岗位日志所指岗位主要包括:地磅房、车间(固液分离、 │
│               │絮凝脱水)、堆肥车间、粪液深度处理系统、除臭系统等   │
│               │  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记录表设施应留存一份,供检查人  │
│               │员查阅                        │
├───────────────┼───────────────────────────┤
│18.应按“工艺配置标准”配置设│  见相关工艺配置标准                │
│施和设备           │                           │
├───────────────┼───────────────────────────┤
│19,工艺设备应有操作、维修和保│  应制定主要工艺设备的操作、维修和保养手册目录   │
│               │  主要工艺设备包括计量系统、固液分离设备、絮凝脱水 │
│养手册            │                           │
│               │设备、除臭系统、粪液深度处理系统等          │
├───────────────┼───────────────────────────┤
│27.年度设备完好率达到规定要 │  完好率达到95%为符合要求             │
│求              │                           │
└───────────────┴───────────────────────────┘
┌──────────────┬──────────────────────────┐
│44.大气监测综合评价结果应符│  根据定期环境监测报告,对监测不合格项目,设施应及│
│合要求           │时采取整改措施,可进行补测后向监管部门提交监测报告 │
│              │(填埋场地下水不要求补测,不延续扣分),环卫集团及城区│
├──────────────┤                          │
│45.排气筒大气综合评价结果应│垃圾处理设施环境监测补测结果不作为评价依据,远郊区 │
│              │县垃圾处理设施和全市粪便站环境监测补测结果作为考评 │
│符合要求          │                          │
│              │依据                        │
│              │  污水处理设施按正常工艺停用前,设施运行管理单位 │
├──────────────┤                          │
│              │需向考核部门提交专项报告,可不考核水质监测指标,但应│
│47.噪声监测结果应符合要求 │在设备恢复运行后1周内进行补测            │
├──────────────┼──────────────────────────┤
│49.站外500米内应无明显特征 │  检查地点为站外500米内的周边道路         │
│臭味            │                          │
├──────────────┼──────────────────────────┤
│              │  上级主管部门指市政市容委、北京环卫集团及各分公 │
│52.有上级主管部门或安全专业│司、设施上级管理部门                │
│              │  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设施应留存安全检查记录复印件;│
│监察部门的安全检查记录   │专业监察部门检查,设施应做好记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
│              │人员、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发现问题、处理意见等   │
├──────────────┼──────────────────────────┤
│              │  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交通、消防、生 │
│53.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齐全  │产、安保、有限空间作业、易攀爬高空危险物体管理等  │
├──────────────┼──────────────────────────┤
│57.特殊岗位作业人员应有相应│  对站内特殊岗位作业人员进行统计,并制定明细表,内│
│              │容包括姓名、入场时间和上岗证编号,并附上岗证复印件 │
│的上岗证          │                          │
│              │  查阅明细表并进行现场抽查            │
└──────────────┴──────────────────────────┘

  (七)工艺配置标准
  表1 生活垃圾转运站工艺配置标准

┌──────┬─────────┬───────────┬────────┐
│序号    │  科目     │  项目       │  备注    │
├──────┼─────────┼───────────┼────────┤
│  1    │  工艺设备   │           │        │
├──────┼─────────┼───────────┼────────┤
│  1.1   │         │  计量系统     │在计量设备处考核│
├──────┼─────────┼───────────┼────────┤
│  1.2  │         │进料装置或设施    │        │
├──────┼─────────┼───────────┼────────┤
│  1.3  │         │ 传送及运输设备   │        │
├──────┼─────────┼───────────┼────────┤
│ 1.4   │         │ 压装设备      │        │
├──────┼─────────┼───────────┼────────┤
│ 1.5   │         │ 除尘系统      │        │
├──────┼─────────┼───────────┤        │
│ 1.6   │         │ 渗沥液收集、处理系统│  在环保设备 │
├──────┼─────────┼───────────┤        │
│ 1.7   │         │ 除臭系统      │  配备处考核 │
│      │         │           │        │
│      │         │           │        │
├──────┼─────────┼───────────┼────────┤
│  2    │ 指挥调度设备  │           │        │
├──────┼─────────┼───────────┼────────┤
│ 2.1   │         │ 信号与语音通讯   │        │
├──────┼─────────┼───────────┼────────┤
│ 2.2   │         │ 现场照明系统    │        │
├──────┼─────────┼───────────┼────────┤
│  3    │车辆工程机械及装备│           │        │
├──────┼─────────┼───────────┼────────┤
│3.1    │         │种类、数量、能力匹配 │        │
├──────┼─────────┼───────────┼────────┤
│3.2    │         │行驶和作业情况记录装置│  暂不执行  │
├──────┼─────────┼───────────┼────────┤
│ 3.3   │         │ 密闭装置      │        │
├──────┼─────────┼───────────┼────────┤
│ 3.4   │         │ 渗沥液收集装置   │        │
├──────┼─────────┴───────────┴────────┤
│  4    │按本设施工艺设计要求的其他设备配备             │
└──────┴──────────────────────────────┘

  表2 生活垃圾好氧堆肥厂工艺配置标准

┌─────┬───────┬─────────┬────────┐
│序号   │  科目   │  项目     │  备注    │
├─────┼───────┼─────────┼────────┤
│  1   │  工艺设备 │         │        │
├─────┼───────┼─────────┼────────┤
│  1.1 │       │  计量系统   │在计量设备处考核│
├─────┼───────┼─────────┼────────┤
│  1.2  │       │进料装置或设施  │        │
├─────┼───────┼─────────┼────────┤
│ 1.3  │       │ 发酵装置或设施 │        │
├─────┼───────┼─────────┼────────┤
│ 1.4  │       │ 筛分设备    │        │
├─────┼───────┼─────────┼────────┤
│  1.5 │       │  堆肥后处理设备│        │
├─────┼───────┼─────────┼────────┤
│     │       │         │  在环保设备 │
│ 1.6  │       │ 除尘系统    │        │
│     │       │         │  配备处考核 │
├─────┼───────┼─────────┼────────┤
│ 1.7  │       │ 除臭系统    │        │
├─────┼───────┼─────────┼────────┤
│ 1.8   │       │ 渗沥液处理系统 │        │
├─────┼───────┼─────────┼────────┤
│  2   │ 指挥调度设备│         │        │
└─────┴───────┴─────────┴────────┘
┌────┬──────────┬─────────────┬──────┐
│ 2.1 │          │ 信号与语音通讯     │      │
├────┼──────────┼─────────────┼──────┤
│ 2.2 │          │ 现场照明系统      │      │
├────┼──────────┼─────────────┼──────┤
│  3  │  车辆机械及其装备│             │      │
├────┼──────────┼─────────────┼──────┤
│  3.1│          │  数量与处理能力匹配  │      │
├────┼──────────┼─────────────┼──────┤
│  3.2│          │  行驶和作业情况记录装置│  暂不执行│
├────┼──────────┼─────────────┼──────┤
│ 3.3 │          │ 密闭装置        │      │
├────┼──────────┴─────────────┴──────┤
│  4  │按本设施工艺设计要求的其他设备配备              │
└────┴───────────────────────────────┘

  表3 生活垃圾焚烧厂工艺配置标准

┌─────┬──────────┬─────────────┬──────────┐
│序号   │  科目      │  项目         │  备注      │
├─────┼──────────┼─────────────┼──────────┤
│  1   │  工艺设备    │             │          │
├─────┼──────────┼─────────────┼──────────┤
│  1.1 │          │  计量系统       │  在计量设备处考核│
├─────┼──────────┼─────────────┼──────────┤
│  1.2 │          │  接收、存储及进料系统 │          │
├─────┼──────────┼─────────────┼──────────┤
│ 1.3  │          │ 焚烧系统        │          │
├─────┼──────────┼─────────────┼──────────┤
│ 1.4  │          │ 灰渣贮存装置或设施   │          │
├─────┼──────────┼─────────────┼──────────┤
│     │          │             │ (Ⅱ类(600吨/日)及│
│ 1.5  │          │ 余热再利用系统     │ 以上规模应设置余热│
│     │          │             │ 发电系统)     │
├─────┼──────────┼─────────────┼──────────┤
│ 1.6  │          │ 仪表及自动化控制系统  │          │
├─────┼──────────┼─────────────┼──────────┤
│ 1.7  │          │ 启停炉辅助燃烧系统   │          │
├─────┼──────────┼─────────────┼──────────┤
│     │          │ 烟气净化系统(末端除尘应 │          │
│ 1.8  │          │             │          │
│     │          │ 采用布袋除尘器)     │          │
├─────┼──────────┼─────────────┤          │
│ 1.9  │          │ 料仓密闭系统      │  在环保设备   │
├─────┼──────────┼─────────────┤          │
│ 1.10  │          │ 除臭系统        │  配备处考核   │
├─────┼──────────┼─────────────┤          │
│ 1.11  │          │ 渗沥液处理系统     │          │
├─────┼──────────┼─────────────┤          │
│ 1.12  │          │ 焚烧炉自动监控系统   │          │
├─────┼──────────┼─────────────┤          │
│ 1.13  │          │ 烟气自动在线监控系统  │          │
├─────┼──────────┼─────────────┼──────────┤
│  2   │ 指挥调度设备   │             │          │
├─────┼──────────┼─────────────┼──────────┤
│ 2.1  │          │ 信号与语音通讯     │          │
├─────┼──────────┼─────────────┼──────────┤
│ 2.2  │          │ 现场照明系统      │          │
├─────┼──────────┼─────────────┼──────────┤
│  3   │  车辆机械及其装备│             │          │
├─────┼──────────┼─────────────┼──────────┤
│  3.1 │          │  数量与处理能力匹配  │          │
├─────┼──────────┼─────────────┼──────────┤
│  3.2 │          │  行驶和作业情况记录装置│  暂不执行    │
├─────┼──────────┼─────────────┼──────────┤
│ 3.3  │          │ 密闭装置        │          │
├─────┼──────────┴─────────────┴──────────┤
│  4   │按本设施工艺设计要求的其他设备配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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