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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交通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山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的通知


  《条例》的施行,标志着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在法制化轨道上又迈出新的一大步,奠定了我省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的法制基础,有利于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格局的形成。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站在促进我省交通运输业转型发展、跨越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条例》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要通过学习贯彻,准确理解和正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原则、基本法律制度和各项具体规定,促进管理理念、管理方式的转变,使道路运输依法行政能力迈上新的水平。

  二、加大《条例》实施前的学习宣传力度

  深入学习《条例》,准确把握《条例》的立法本质,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贯彻执行道路运输地方性法规的必备条件,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认真组织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为明年正式实施奠定坚实的基础。一是要营造《条例》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道路运输管理工作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广泛深入地开展宣传活动,可以在公路两侧、道路运输场站、货物集散地、办公场所、业务大厅等场所设立宣传点进行宣传,可以利用电视、报刊、广播、互联网等媒体进行宣传,可以通过播放影音资料、散发宣传材料、设置宣传图板、开展街头咨询等方式进行宣传,还可以采取宣讲、解读等形式进行宣传。厅将在山西交通网、《山西交通报》、《山西交通运输》等媒体上开辟专栏,同时在山西交通电台开设热线,解读法律条文和进行答疑。各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在2011年1月1日举行一次全省统一的《条例》实施宣传活动。二是要组织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认真学习《条例》。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对《条例》学习宣传的组织领导,要明确学习宣传《条例》的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保障学习宣传所需的经费;要制定符合实际且操作性强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分步骤、分层次地细化工作进度,使整个宣传教育工作科学化、系统化;要把《条例》学习作为“六五”普法教育的重点,作为道路运输执法人员培训的必备课程,作为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使道路运输管理人员能够深刻领会《条例》精神,熟知《条例》内容,形成人人学习《条例》、人人维护《条例》、人人执行《条例》的氛围,为《条例》贯彻实施创造有利的条件和环境。三是要切实加强《条例》的培训工作。要通过培训,确保全体道路运输管理人员特别是执法人员熟练掌握《条例》的各项规定,确保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熟悉了解有关规定,知晓权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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