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干旱:辖区内县(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且至少2个县(区)达到气象干旱特旱等级,预计干旱强度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4)沙尘暴:预计未来24小时内辖区内2个及以上县(区)大部地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米的强沙尘暴天气,或者已经出现并可能持续,可能发生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将造成严重危害和社会影响。
(5)大风:预计未来48小时内辖区内2个及以上县(区)大部地区可能出现平均风力8级以上;或已经出现以上实况,并可能持续。
(6)高温:过去24小时内辖区内3个及以上县(区)大部地区已出现最高气温达37℃及以上,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地区最高气温将要升至40℃以上。
(7)霜冻:48小时内全市大部地区最低气温将要降至-3℃以下。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且仍将持续24小时及以上,并且已经对当季作物产量产生较大影响,减产幅度可能在30%以上。
(8)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重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已经启动Ⅲ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
8.1.3 Ⅲ级预警
预报预测未来在辖区内,出现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干旱、雷电、霜冻、冰冻、大雾等气象灾害,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较严重的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并将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将主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气象局负责发布气象灾害Ⅲ级预警。
(1)暴雨
过去24小时内3个及以上大部地区已出现日雨量25毫米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有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对城乡基础设施造成较大影响,主要河流堤防、水库、泄洪沟出现险情。
(2)暴雪
过去24小时内3个及以上县(区)大部地区已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降雪量将达7.5毫米以上;或者暴雪天气已经出现且已经导致交通、铁路、航空、电力、通讯受到影响,设施农业受到威胁。
(3)干旱
4个或以上县(区)达到气象干旱重旱等级,预计干旱强度或干旱范围进一步发展。
(4)沙尘暴
预计未来24小时内4个及以上县(区)大部地区将出现能见度小于500米沙尘暴天气;或已经出现并将持续,可能发生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将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
(5)大风
预计未来48小时内 4个及以上县(区)市大部地区可能受大风影响,平均风力可达6-7级;或已经出现以上实况,并可能持续。
(6)高温
过去24小时内 3个及以上县(区)大部地区已出现最高气温达35℃及以上,预计未来24小时内上述地区最高气温将要升至37℃以上。
(7)霜冻
预计未来48小时内全市大部地区最低气温将要降至0℃以下。或者上述天气已经出现且仍将持续24小时及以上,并且已经对当季作物产量产生影响,减产幅度可能在10%以上。
(8)大雾
预计未来24小时内 2个及以上县(区)大部地区可能出现能见度小于200米的浓雾且≤50米,或者已经出现并导致交通运输受到较大影响,机场、主要公路已经封闭,且预计可能仍将持续。
(9)寒潮
预计未来48小时内4个及以上县(区)大部地区平均气温或最低气温下降16℃以上,最低气温小于等于4℃,平均风力可达6级以上。
(10)各种灾害性天气已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较大损失和影响,以及上述灾害应急启动Ⅳ级响应但仍可能持续发展或影响其他地区的。
8.1.4 Ⅳ级预警
预报预测未来在一个或多个辖区内,出现暴雨(雪)、寒潮、大风、沙尘暴、高温、雷电、冰雹、霜冻、雾等灾害性天气气候过程。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气象灾害及其衍生灾害,并将造成一定危害和社会影响,将主要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气象局负责发布气象灾害Ⅳ级预警。
(1)暴雨
过去24小时内3个及以上县(区)大部地区已出现日雨量25毫米以上降雨,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降雨量将达30毫米以上;可能引发地质灾害,对交通、铁路、通讯及群众生产生活等造成一定影响。
(2)暴雪
过去24小时内3个及以上县(区)大部地区已出现5毫米以上降雪,且预计未来24小时上述地区降雪量将达5毫米以上;导致交通、铁路、航空、电力、通讯受到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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