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门在危险路段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提示车辆防冻、积雪路段减速慢行,会同交警部门规划应急交通管制线路,根据积雪情况,及时组织力量或采取措施做好道路清扫和积雪融化工作。
民航部门做好机场除冰扫雪,航空器除冰,保障运行安全,做好运行计划调整和旅客安抚、安置工作,必要时关闭机场。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的紧急转移安置,并为受灾群众和公路、铁路等滞留人员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建设部门加强危房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动员或组织撤离可能因雪压倒塌的房屋内的人员。
农牧、林业部门组织对农作物、畜牧业、水产养殖业和林业采取必要的防御措施。
旅游部门督促、协助旅游景点疏散游客,协助做好受灾旅游景点的救灾工作。
解放军驻固部队、武警部队、消防部队和民兵预备役人员进入紧急抢险救灾状态,对灾害现场实施救援。
4.4.3 寒潮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寒潮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寒潮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民政部门对受灾群众采取防寒救助措施,实施应急防寒保障,特别对贫困户、流浪人员等采取开放避寒场所等紧急防寒防冻应对措施。
农牧、林业部门指导果农、菜农和畜牧水产养殖户采取一定的防寒和防风措施,做好牲畜、家禽和水生动物的防寒保暖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加强低温寒潮相关疾病防御知识的宣传教育,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4.4.4 干旱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干旱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干旱影响,进行综合分析;适时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减轻干旱影响。
农牧、林业部门指导农牧户、林业生产单位采取管理和技术措施,减轻干旱影响;加强监控,做好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扑救准备工作。
水利部门加强旱情、墒情监测分析,合理调度水源,组织实施抗旱减灾等方面的工作。
卫生部门采取措施,防范和应对旱灾导致的食品和饮用水卫生安全问题所引发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并负责向受灾缺水缺粮群众提供基本生活救助。
4.4.5 沙尘暴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沙尘暴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沙尘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农牧部门指导做好农牧业防御措施,开展生产自救,帮助恢复生产。
环境保护部门加强对沙尘暴发生时大气环境质量状况的监测,为灾害应急提供服务。
公安、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部门采取应急措施,保证沙尘暴天气状况下的交通运输安全。
民政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做好救灾人员和物资准备。
4.4.6 大风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大风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
建设部门通知有关单位对露天广告牌及公共服务设施、树木采取加固措施,并进行安全巡查,必要时拆除有安全隐患的设施。
电力、通信部门加强对架空的电力和通信线路的监控,确保安全。
农牧、林业部门指导果农、菜农、畜牧和水产养殖户、林场等,采取防风、防火措施。
4.4.7 高温
气象部门加强监测预报,及时发布高温预警信号及相关防御指引,适时加大预报时段密度;了解高温影响,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工作。
电力部门落实高温期间的电力调度及相关措施,保证居民和重要电力用户用电,根据高温期间电力安全生产情况和电力供需情况,制订拉闸限电方案,必要时执行拉闸限电措施;加强电力设备巡查、维护,及时排查消除隐患和故障。
建设、水利等部门做好用水安排,协调上游水源,保证群众生活生产用水。
建筑、户外施工单位做好户外和高温作业人员的防暑工作,必要时调整作息时间,或采取停止作业措施。
公安部门做好交通安全管理,提醒车辆减速,防止因高温产生爆胎等事故。
卫生部门采取积极措施,应对可能出现的高温中暑事件。
农牧、林业部门指导紧急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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