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严格规范盐业市场经营秩序的通知
(遂府办函〔2010〕258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近期,媒体反映我市安居区拦江、中心、东禅等乡镇出现了在食盐销售中搭售非盐商品现象。为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保障居民基本生活需要,规范盐业市场经营秩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迅速开展调查工作
食盐作为生活必需品之一,是老百姓的生活大事,食盐的供给和质量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站在维护民生的高度,坚决杜绝在食盐销售中搭售非盐商品的行为。各地政府要组织工商、商务等部门迅速展开调查,排查本地盐业公司、食盐经销商、食盐零售经营户中是否存在搭售非盐商品行为。
二、严厉查处,大力打击搭售行为
对在排查过程中发现的搭售行为,要立即纠正,并从重从快处理,确保不影响广大居民的基本生活。工商、商务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查处违法行为。盐业经销企业要做好自查自纠工作,存在违法行为的经营者要迅速整改,及时消除影响,切实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加强监管,坚决打击不正当竞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