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公安局:依法对须经本部门许可,方可从事旅馆、公章刻制、典当、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爆破作业、烟花爆竹运输、剧毒化学和易制毒化学品购买和运输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者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或者许可有效期届满后,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法对互联网上网服务、公共娱乐、宾馆、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等公众聚集的经营活动场所及其他经营活动场所进行使用或者开业前的消防安全监督检查。依法对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
市住建局:依法对须经本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建筑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代理、房地产开发和评估、物业管理、城市燃气供应、城市规划编制等经营 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者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或者许可有效期届满后,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市文广局:依法对须经本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娱乐场所、营业性演出、互联网、互联网、音像制品经营、电影发行放映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者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或者许可有效期届满后,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市环保局:依法对须经本部门许可,方可从事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排污、放射源安全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者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或者许可有效期届满后,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市药监局:依法对须经本部门许可,方可从事餐饮、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查处未经许可或者已被依法吊销、撤销许可或者许可有效期届满后,擅自从事上述经营活动的行为。
市监察局:负责为工作责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报、处理各种失职、渎职、包庇袒护、不负责任、延误工作的行为。对借查处取缔之机,吃拿卡要的行为予以查处。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整治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是一项长期综合性的执法工作,要建立由各级政府统一领导、协调,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合力监管的长效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确保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联席会议由市政府领导为召集人,市工商局、市经信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文广局、市卫生局、市人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环保局、市新闻出版局、市药监局、市安监局、市烟草专卖局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市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各成员单位确定1名科级干部为联络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