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全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泸市府函〔2010〕231号)
纳溪区、叙永县、古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全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实施意见》批转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十一月五日
关于推进全市空白乡镇邮政局所
补建工作实施意见
(市发展和改革委)
为改进邮政普遍服务工作,切实保障广大农村居民通信权,2009年5月,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推动农村邮政物流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42号)明确提出:国家对农村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支持,力争在2012年之前全部完成邮政基础设施空白乡镇的邮政局所补建工作。按照省上空白乡镇的邮政局所补建工作会议要求,为尽快圆满完成我市空白乡镇的邮政局所补建工作任务,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小康社会、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做好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工作,积极支持邮政企业开展普遍服务,按标准、按进度,圆满完成这次补建工作任务。充分发挥政府和国有企业履行邮政公共服务职责,促进现代服务业和综合交通运输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力争用2年时间完成全市28个空白乡镇邮政局所的补建工作。其中:纳溪4个、叙永10个、古蔺14个。
三、项目建设安排
(一)邮政局所功能、规模和标准
补建的空白乡镇邮政局所承担邮政信函、包裹、印刷品、汇兑、党报党刊发行及适当的物流配送等功能。
补建邮政局所的基准建筑面积为150平方米,占地面积为200平方米。确有需求以及有条件的地方,建筑面积可以建为200平方米,占地面积可建为300平方米。
补建邮政局所有关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工作,需参照《空白乡镇邮政局所补建参考标准》进行。各地根据当地经济、地理、人口等实际情况可做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