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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1年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

  5、县(区)招生办要加强计算机信息录入员、数码照相工作人员的岗前培训,督促考生在确认信息时认真检查,并反复核对各类录入信息,切实提高今年的信息采集质量。

  6、报名信息上报时间

  (1)2010年12月15日前各市(州)招生办公室上报艺术类考生报名数据库(含考生照片)。

  (2)2011年3月20日前各市(州)招生办公室上报所有考生报名数据库(含考生照片)。

  四、报名费用

  考生高考报名收费按照甘肃省物价局相关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

  五、报名资格审查及责任追究

  1、要严格按照我省五部门联合下发的《报名工作规定》,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分工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坚决执行“谁主管、谁审查、谁签字、谁负责”的工作制度,将高考报名资格审查的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

  2、对于未能及时提供报名所需相关证明材料的考生,县(区)招生办应根据实际情况让考生先报名,再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以免错过报名时限;对于审查过程中不能确定考生资格的,县(区)招生办可要求考生进一步提供规定以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确保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3、各县(区)招生办和中学在报名期间应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接受社会监督,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处理。

  六、严密工作程序,加大宣传培训力度,确保高考报名任务按时完成

  1、各级招生办和中学要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政策规定,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制定报名工作细则和信息采集工作方案,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工作进度,确保各项任务按时完成。

  2、各级招生办要加大报名政策宣传和报名方法的培训力度,指导考生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学籍审查登记表和户籍民族审查登记表,确保填写内容准确真实。同时,要充分利用报名期间考生相对集中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考生考试纪律和诚信教育,让每个考生了解违规处理规定和报名资格弄虚作假的危害性,自觉遵规守纪。

  附件:甘肃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报名登记表(略)

甘肃省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

二O一O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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