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0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四)坚持依法行政,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要严格执行现行生育政策,完善基层工作网络,堵塞计生工作漏洞,减少管理空白点,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着力促进服务内容、方式的规范化和人性化,在保持稳定性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基础工作的落实,更加注重对日常工作的指导。在认真落实已有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的基础上,积极探索拓展利益导向的范围和渠道,切实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利益。要抓住机遇,正确履职,拓展工作,提高能力,实现新平台上的新发展。
  (五)深化优质服务,提高群众满意程度。要针对新时期人口计生工作的特点,不断改进工作思路和方法,突出以人为本,注重生殖健康,注重人的发展,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现实问题。继续实施“优生促进工程”,积极开展宣传倡导、健康促进、优生咨询、高危人群指导、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均衡营养等重点工作,促进出生缺陷一级预防深入开展。促进长效措施为主的避孕方法知情选择,有效减少非意愿妊娠。深入开展早期启蒙教育和青少年健康人格教育工程。启动“生育后期关爱行动”,为育龄群众提供更加全面的生殖健康服务,积极探索对未婚人群更为适宜的生殖健康干预模式。深入开展“生育关怀行动”,组织和引导广大志愿者关怀关爱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空巢家庭,推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提质提速。
  (六)落实文件精神,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人口计生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意见》和市人口计生委、市教委、市公安局《北京市关于高等学校在校学生计划生育问题的实施意见》精神,研究解决高校计生部门职级和人员编制等问题,为计生部门做好工作提供保障。要研究探索依法做好在校学生计划生育工作的有效途径,在学生中积极开展政策宣传,积极倡导科学、文明、进步的婚育观念,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婚恋观,向学生提供法律法规、青春健康、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等方面的知识,使他们在关怀和关爱中自觉实行晚婚晚育、计划生育。
  (七)关注流动人口,做好服务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完善相关政策法规,推进部门综合治理,推进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创新和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工作机制,关心关注流动人口思想、工作和生活,引导他们自觉参与到计划生育工作中来,维护流动人口合法权益。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