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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平安北京建设全面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的意见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平安北京建设全面构筑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的意见
(京教勤[2010]14号)


各区县教委,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市教委直管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北京”建设的意见》,深入推进“平安北京”消防安全建设,提升教育系统火灾抗御能力,按照市防火安全委员会、首都综治委《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北京建设全面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的实施意见》(防安字〔2010〕14号)要求,本市教育系统将从2010年起至2012年,利用三年时间全面推进教育系统消防安全管理创新,组织实施构筑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努力为首都教育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消防安全保障。现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组织领导、总体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组织领导。在首都综治委、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成立教育系统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市教委主管领导为组长,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小组成员,教育系统“防火墙”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委学校后勤处。各单位、各学校要参照市里模式建立组织领导机构,2010年前印发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三年规划意见,并分别制定印发年度分解实施项目书。
  (二)总体目标。力争通过“防火墙”工程三年建设,全面提高教育系统单位检查消除火灾隐患、组织扑救初起火灾、组织人员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深化落实消防工作组织领导、依法管理、设施建设、检查考评的“四项责任”,有效夯实基层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组织建设、设施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的“四个基础”,实现消防工作水平明显提升、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有效遏制的总体目标。
  (三)工作原则。坚持搭建平台,整合各方资源,形成构筑“防火墙”工程的强大合力。坚持夯实基础,切实加强消防基础设施、消防工作机制、消防组织和队伍建设,深入筑牢“防火墙”工程基础。坚持创新工作,积极推进工作机制、方法和手段创新,用创新的思维、创新的办法破解工作中的各种障碍、束缚和难题,全面推进“防火墙”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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