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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主城区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6、迁建新立小学:2012年投资2700万元(含征地拆迁费1500万元),在现果品公司市场所处位置征地拆迁30亩,将新立小学建成一所在校生1000人、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的标准化小学,当年投入使用。

  五、资金来源及使用安排

  实施主城区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市直校舍安全工程,共需资金11.58亿元,其中三年行动计划项目需9.92亿元、市直其他校舍安全工程项目1.66亿元(不含石油分局)。市、区两级政府采取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方法,保障计划实施。一是发挥财政投入的主渠道作用,统筹教育费附加和教育设施配套费,用于学校建设。二是利用现有校产置换筹集资金。三是结合城中村改造,由开发商出资交由政府统筹管理,用于学校改造建设。四争取中央和省资金支持。五是非义务教育学校自筹解决部分资金。六是银行贷款用于一中迁建。七是社会捐助筹集部分资金。

  (一)资金来源:共11.58亿元。2010年市财政一般预算安排校安工程专项1.1亿元;教育设施配套费3000万元;2009年市级教育费附加1000万元;2010年市级教育费附加1000万元;2011年市级教育费附加1000万元、一般预算安排4700万元;2012年市级教育附加1000万元;运河区财政安排7010万元;新华区财政安排9740万元;开发商出资1.9亿元;银行贷款4.55亿元;校产置换7600万元;学校自筹3300万元;争取上级补助和社会捐助1000万元。

  (二)资金使用:2010年市级校安工程专项资金1.1亿元、市级教育费附加安排700万元、2011年一般预算安排4700万元、市级教育费附加200万元用于市直其他校舍安全工程项目;其余教育费附加3100万元和教育设施配套费3000万元,用于市直学校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区财政资金1.67亿元和银行贷款、校产置换、开发商等其他渠道筹集资金7.64亿元全部用于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

  (三)分年度资金安排

  1、2010年资金安排

  资金来源:共6.14亿元,其中2010年市级校安工程专项资金1.1亿元、2009年市教育费附加1000万元、2010年市级教育费附加1000万元、教育设施配套费3000万元、运河区财政安排3200万元、新华区财政安排4160万元、校产置换1600万元、开发商承担2120万元、学校自筹3300万元、银行贷款3亿元、争取上级补助和社会捐助1000万元。

  资金使用:2010年市级校安工程专项资金1.1亿元、市级教育费附加安排700万元用于市直其他校舍安全工程项目;教育设施建设费3000万元、2009年市级教育费附加1000万元、2010年市级教育费附加300万元,用于市直学校三年行动计划项目;区财政资金7360万元和银行贷款、校产置换、开发商等其他渠道筹集资金3.8亿元全部用于三年行动计划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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