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港航业发展壮大港口经济的意见
(鲁政发〔2010〕106号 2010年11月29日)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发挥我省港航业优势和潜力,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现就加快港航业发展壮大港口经济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港航业发展壮大港口经济的重大意义
(一)加快港航业发展壮大港口经济是实现山东海洋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港口经济是以港口为中心、城市为载体、运输体系为动脉、港口相关产业为支撑、腹地经济为依托,并实现港航、商贸、旅游、临港工业等产业协调发展的开放型综合产业经济。港口经济的关联性极强,全局性效应显著,是海洋经济的重中之重。港航业是港口经济的核心,加快港航业发展,有利于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促进区域经济产业升级,提升港口城市综合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对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二)加快港航业发展壮大港口经济是实现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重要保证。港航业是重要的基础性产业和服务性行业。港口是连接国际国内两大市场的重要枢纽,是发展现代物流的重要节点。加快港航业发展,有利于发挥其连接南北、贯穿东西的纽带作用,实现地区间资源、技术、资金等要素的有效互动和优势互补,符合全面实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等重大区域发展战略要求,对于构建现代综合运输体系,带动相关产业发展,优化调整产业布局,促进对外开放,提升港口城市综合竞争力,加快区域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三)加快港航业发展壮大港口经济是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举措。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加剧,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关系国民经济全局紧迫而重大的战略任务。充分发挥港航业运能大、能耗小、污染轻、成本低、综合效益高的优势和潜力,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发展低碳经济,减少污染排放,符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总体要求,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二、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