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组织2009-2010度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开展价格诚信倡议活动的通知
(苏价检[2010]375号)
各市、县(区)物价局:
今年以来,生活必需品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价格总水平逐月攀升,千方百计稳定物价、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是社会各方的共同责任。为此,我们决定以命名“2009-2010年度价格诚信单位”为契机,开展价格诚信倡议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局代拟《价格诚信倡议书》(详见附件一),获得2009-2010年度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可自愿参加。同意参加倡议的单位填写回执(见附件二)。
二、《价格诚信倡议书》及参加倡议的企事业单位名称由我局在《新华日报》上公示。
三、本次活动不向参加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四、请各市、县(区)物价局接本通知后负责将《价格诚信倡议书》送当地有关价格诚信单位,由省辖市物价局将回执情况进行汇总,于12月6日价格诚信培训暨授牌会议报到时,将回执交会务组。
附件一:《价格诚信倡议书》(代拟稿)
附件二:回执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一:
价格诚信倡议书(代拟稿)
价格诚信是市场活动的基本准则,创建价格诚信活动是建立公正、公平、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的重要举措。为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我们获得江苏省物价局授予“2009-2010年度江苏省价格诚信单位”荣誉称号的单位向社会和广大经营者发出以下倡议:
一、模范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江苏省价格管理监督条例》、《
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
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政策,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强化价格自律意识,做执行价格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