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对于活跃农村流通,完善服务体系,建设现代农业,拉动农村需求,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为全面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意见》(苏政发〔2010〕4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研究,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改革发展的目标任务
(一)以试点工作为契机调高改革发展目标任务。根据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改革发展联系点工作制度》要求,创造性地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全面完成各项试点工作任务。创新基层社组织体制,把基层社办成农民生产生活的区域综合服务中心;创新社有企业体制机制,使社有企业成为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市场竞争主体,成为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骨干龙头企业和重要服务平台;创新联合社运行机制,探索改变机关化管理格局、强化企业化运行服务的模式,使之成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组织者和推动者,使供销合作社真正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主体力量。至“十二五”末,努力打造成有较强物质基础和市场竞争力的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进一步加快,主要经济指标年增长率15%以上,在2010年的基础上实现翻一番;为农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建成600个高标准的为农服务社,建成300个示范专业合作社,培育20个辐射能力强、规模大、效益好的专业市场;经营网络进一步完善,培育25个连锁龙头企业和30个配送中心,连锁经营网点覆盖所有行政村,形成特色凸现、规模强大、服务功能齐全的农村现代商品流通体系。
二、推进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二)着力建好农副产品购销网络。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加快构建以批发市场、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主体的农副产品产加销一体化经营网络。鼓励和支持供销合作社围绕当地特色,整合现有农产品流通、加工、仓储等资源,改造建设一批农副产品专业市场,培育一批龙头企业,发展一批合作经济组织。引导供销合作社创新农产品流通方式,推动产销衔接,培育农产品品牌,为农民进入市场搭建平台、打开通道。支持供销合作社建设棉花仓储物流设施,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接受政府委托,承担国家棉花储备、进出口等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