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11年工作任务。
新增、更新公交营运车150辆;新辟公交线路8条,优化调整公交线路4条;市区万人公交车拥有量达12标台以上,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12%;建设高港区公交停车场、新西站枢纽站、高港区枢纽站,建成纬创、石桥、岱白、苏陈、中百一店、罡杨公交首末站;新建公交站台100对,移建改造老式站台30对;建成公交运营信息发布系统和查询系统,进一步提高公交准点率和运营速度,加大公交班次密度,缩短间隔时间,延长公交服务时间。
3.2012年工作任务。
新增、更新公交营运车150辆;新辟公交线路5条,优化调整公交线路2条,市区万人公交车拥有量达14标台以上,公交出行分担率达到13%以上;建成师范附小、兴业小区、野徐、港口、玉堂花园首末站,市区公交站台全面建成,启动建设客运总站公交枢纽;市区有条件的路段设立公交专用车道,具备通车条件的行政村公交通达率达100%,实现市区城乡公交一体化。
四、工作措施
1.提高公交营运服务能力。
完善城市路网体系,新增和优化公交线路,增加公交运力,不断提高公交运量和公共交通分担率。根据城市建设情况,适时开通公交线路,满足海陵区、高港区、经济开发区区域群众需要,方便群众出行。完善公交辅助体系,对出行需求特点各异的区域,采取峰期接送专线车、区间快速车、社区专线车、市场专线车等方式提高公交覆盖面,满足市民不同的出行需求,不断消除公交服务盲点。
2.加大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和车辆的投入。
将公交场站等基础设施建设列入城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由市政府投资建设。2010年除市财政出资1亿元外,市泰政交投有限公司再筹措1亿元资金,作为2010年两个停车场、三个换乘枢纽站、五个首末站、公交新站台、公交智能化的建设资金和新增车辆的购置资金。2011年投入1.5亿元,2012年投入1亿元,用于公交基础设施建设和车辆投放,由市财政和市泰政交投公司各承担50%资金。
3.充分发挥规划调控作用。
城市发展总体规划要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建设中优先发展地位,建立以城市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城市发展和土地配置模式,通过发展公共交通促进市区的繁荣。在城市规划中要把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确定下来,予以保留。公共交通规划确定的停车场、保养场、首末站、调度中心、换乘枢纽等设施,其用地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应划拨供地。不得随意挤占公共交通设施用地或改变土地用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