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培训补贴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职业类别

职业(工种)

培训补贴标准(元)

C类

医疗卫生辅助、社会和居民生活服务人员

物业管理员、锅炉操作工、美容师、美发师、餐厅服务员、摄影师、冲印师、化妆师、眼镜验光员、眼镜定配工、洗衣师、修脚师、保育员、家政服务员、保洁员、养老护理员、护理员、中央空调系统操作员、智能楼宇管理员、糕点、面包烘焙工、司炉工*、电梯司机*

800

种植业生产人员

农艺工、(蔬菜、花卉、果、茶、桑、菌类)园艺工、(棉花、茶叶、蔬菜)加工工、林木种苗工、护林员、标本员

畜牧业生产人员

(家禽、家畜、蜜蜂)饲养工、家禽(畜)繁殖工、蜂产品加工工、动物疫病防治员、草坪建植工、挤奶工

农业及渔业生产人员

水生动物苗种繁育工、沼气生产工

勘测及矿物开采人员

大地测量工、支护工

行政事务人员

秘书、公关员、制图员、计算机操作员

治安保卫、消防人员

保安员

电信业务人员

电信业务营业员、话务员

购销人员

营业员、收银员、营销师、出版物发行员、服装模特、采购员、收购员、中药购销员、废旧物资(回收挑选工、加工工)、医药商品购销员、中药调剂员

纺织、针织、印染人员

细纱工、织布工

木材制品制作人员

手工木工、精细木工

建筑材料生产加工人员

水泥生产制造工

玻璃、陶瓷、搪瓷及其制品生产加工人员

陶瓷(烧成、装饰)工

广播影视制品制作、播放及文物保护作业人员

音响调音员

印刷人员

凹版制版工、平板、凹版印刷工

文化教育、体育用品制作人员

(钢琴、提琴、管乐器)制作工

化工产品生产人员

制冷工

水利设施管理养护人员

河道修防工、水土保持防治工、水文勘测工

环境检测与废物处理工

(大气、水)环境监测工

仓储人员

冷藏工、保管员、理货员

其他商业、服务人员

电子商务师

管理工程技术人员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物流师

非等级培训

超市理货员、主食制作员、勤杂工、社区保洁绿化员、净菜加工员、停车管理员、民俗旅游、搬运工、社区缝纫员、塑钢门窗安装工、工艺画制作工、手工编织、森林管护工、农村管水员、室内保洁员、社区保安、护理员(岗前培训)、家政服务员(岗前培训)、小菜制作、民间手工艺品制作工

400


  说明:标注“*”为本市有特种作业培训的职业(工种)

  附件2:
  职业培训补贴经费审批流程(式样)

  一、审批事项名称:本市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或外来农民工培训补贴
  二、审批依据:(略)
  三、补贴标准:(略)
  四、申请材料:(略)
  五、审批程序:
  (一)受理
  标准: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本岗位责任人:(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
  岗位职责及权限:1、按照文件规定,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有效性进行审查;2、对网上上报材料进行审查;3、符合条件的当即受理;材料不齐或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退回申请材料,并书面说明理由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
  (二)初审
  标准:1、申请材料齐全、规范、有效;2、网上申报材料与提交材料一致;3、达到职业培训补贴考核标准。
  本岗位责任人:(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定)
  岗位职责及权限:1、按照文件规定及经费拨付标准进行审核;2、按一定比例对申请单位进行抽查;3、符合条件的,提出同意拨付经费的意见,并将申请材料和审核意见转复审人员;不符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拨付经费的意见,并书面说明理由后转复审人员。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