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基本原则
1.精简票种,统一式样。通过科学设置票种和设计式样,将现有票种大幅度精简、压缩、合并;根据发票纸张的通用尺寸,合理设计若干标准规格的式样,新版发票分为通用机打发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通用发票不再针对某个特定行业使用,而是适用于所有行业(有特殊规定的除外)。
2.强化机打,压缩手工。在票种设置和实施方案方面,积极推广、扩大机打票使用范围(包括税控发票),限制和压缩手工票使用范围,条件成熟时取消手工票。
3.简化票面,方便适用。简化和统一票面印制要求,最大限度地提高发票的通用性和适用性,满足不同纳税人和税务机关的开具需求。
三、推广实施步骤和相关配套措施
(一)推广实施步骤
我省简并发票的推广工作按照“重点行业优先,启用新版发票,全面信息采集,加强风险管理”的原则进行推广,分4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重点行业优先。对建筑、房地产业,按照“项目管理”的要求,全面实现网络在线开具。“项目管理”软件已经在廊坊、沧州、邯郸3个市局全面推广使用,预计2011年2月份全省推广使用(该项工作由流转税管理处牵头负责)。
第二阶段:启用新版发票。2010年12月20日前完成新版普通发票的换版宣传、印制、发放、征管软件修改、打印模板的设计、外网查询等工作。2011年1月1日启用新版发票,包括:通用机打发票、通用定额发票、通用手工发票。新版发票的领购、发售、验票比对、缴销、核销、挂失程序不变。推广使用的行业为7个:交通运输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通用机打发票暂时使用“打印模板”开具,纳税人开具发票后,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发票领用情况报告表》。旧版发票2011年3月底停止使用,到期按规定对旧版发票进行缴销、核销(特殊情况保留的除外)。
第三阶段:全面信息采集。2011年4月底前完成新版发票管理系统的开发、征管软件修改、服务器和网络设备配备工作,新系统实现对发票开具信息的定期采集功能(建筑、房地产业为网络在线开具)。2011年3月至4月选取1至2个市局进行软件试点,并逐步扩大试点范围,2011年5月至6月停止使用“打印模板”开具,在全省推广使用新的发票开具软件。对机打发票进行信息采集的行业共5个:交通运输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由于开票数据量较大,计划在适当的时间完成采集),计划分3批进行(具体进度安排见附件1:机打发票信息采集计划表)。第1批预计2万户,第2批预计2万户,第3批预计4万户,3批共计8万户。